防身器材专卖网站,随身带防身器材专卖

1年前 (2024-04-23)

防身装备专卖网站,携带防身装备专卖。是自卫还是打架?

两周前发生的事情今让小邓害怕。晚上,他在餐厅吃饭的时候,身后的一桌人肆无忌惮的抽烟,让他有点受不了。

“对不起,各位,餐厅里不准吸烟。请你把烟熄掉好吗?”没想到用自己的好话换来了对方的表。“关你什么事?我会小心揍你的。”一名满身酒气、看起来凶恶煞的食客扬言要,被别人制止后才罢休。这时,肖登才注意到对方手上戴着一排“带钉子的戒指”。如果发生冲突,后果不堪设想。小邓怕再次激怒对方,只好默默撤退。

一些犀利的防身文章会被贴上格斗文章的标签。

在某购物网站搜索“防身产品”,在结果列表中,可以看到一些销售指虎的网店。此外,防身用品还包括抛棍、棒球棍、“钨钢战术笔”等。防身用尖头笔无可厚非,但是扔棍子棒球棍之类的东西随身携带就不方便了。很难想象在什么情况下它们会被用来防身,除非你提前做好了打架的准备。

更离谱的是,很多店铺的标题中甚直接使用了“战斗用品”的字眼。把关键词换成战斗用品继续搜索,还是能找到很多网店。其中一家卖虎爪的网店,标题里连“防身”三个字都没有,直接写着“武器,格斗用品”,而宣传图片上写着“握感好,打击效果好”。

电棍,手电筒,偷着在网上卖。

还有一家店卖的是连照明功能都没有的产品,就是简单的。客服,便宜的电棒能让人麻木无力,没有抵抗力,贵的电棒能让人眩晕。

在这位客服给出的产品链接中,部分会配备“电击弹”。客服,电击弹可以远程发射,击中几米内的目标。此外,还可以配备橡皮子弹和催泪瓦斯,射程40米。

有商家卖的,催泪弹也可以组装。

购买时,商家不会询问购买者的身份和目的。

将爪子切割成危险的玩具

商家出售的“防身爪刀”,其实是一种仿游戏道具,被很多玩家“旋转着玩”。

在一个名为“爪花教”的视频中,视频博主展示了刀具的“正转、反转”等多种技术。刀具的握手部分有一个小孔,刚好可以让手指放进去方便转动。视频中,博主特别说明“所用刀具为塑料模型,非管制刀具,注意识别。”

还有视频,看着有点不舒服。在一个播放量超过200万的视频中,一位博主先是秀出了各种花式的刀法,但30秒后,他出现失误,刀划破了自己的手臂,血流如注。有网友看到这一幕大呼“吓我一跳”,还有人开玩笑,说这把刀“认主带血”,“跟自己开了刀”。

有的玩家玩刀的时候不小心割破了胳膊,血流不止。

加强监管,取缔非法销售。

网上卖这些“防身用品”违法吗?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孟泽东表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中国买卖或持有指虎、掷棒等工具是违法的。但如果用于犯罪活动,‘防身用品’就是犯罪工具,当然是违法的。”于爪刀,需要相关部门认定。如果被认定为管制刀具,其销售必须获得批准并备案。

相比之下,电棍和催泪弹的买卖问题更大。“根据我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三条规定:警械是指警棍、催泪瓦斯、水炮、防暴专用枪、手铐、脚镣、警用绳索等警用装备。由人民警察按规定配备。催泪瓦斯一般属于警用装备。电棍分为民用和警用。电警棍作为警用装备时,属于警棍,是人民警察的专用装备。如果是民用,也是一般意义上的管制器具,其销售、生产、供应由公安机关管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其他任何商家不得自行向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无论是销售还是购买,都涉嫌违法。”

当人身安全遇到危险时,上述武器可以用来防身吗?孟泽东认为,一般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如果随身携带上述武器用于正当防卫,不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但如果上述武器是为了战斗而提前准备的,就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

如果有人在与他人争吵时使用上述武器攻击对方,造成他人受伤,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或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属于行政法或刑法的调整范畴。使用上述武器不属于法定加重情节。本案中,上述武器只是犯罪工具,不影响加重情节的认定。但如果行为人持枪抢劫,则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孟泽东建议,加强对非法销售管制器具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查处和取缔非法销售行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这些工具实施暴力犯罪。同时,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详细制定管制器具的警用标准和民用标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器材随身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