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1年前 (2024-04-23)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从公式中可以看出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理解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或(-)纳税调整额。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规定税率。

其实简单来说,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税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缴纳的所得税。1.0元。

2.基础: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款

(二)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细则》第八条款

3.解释:税法和细则强调的是“收入”二字,没有收入就没有办法纳税!不管应该发多少工资,个人所得税法都是按照实际月收入和你拿到多少来缴税。如果扣除你的800元,下个月再补发给你,那么补发当月你就可以用其他工资收入交税了。由于取得工资过程的多样性,税法不适一一列举。因此,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对请假扣工资如何纳税没有详细的依据。

4.以上解释,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96号),重点是“实际工资薪金所得”。

5.这个原则适用于很多类似的情况,比如股息和利息收入,企业在5月份计提,但没有支付,6月份支付,那么6月份就要抵扣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1.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和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不纳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或减去按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加或减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调整税目金额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调整的金额;二是税法规定允许企业扣除的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取得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依照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各种费用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和以前年度允许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到。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该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1.总收入

企业总收入包括以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2.免税收入

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财政性资金。

3.免税收入

包括债务利息收入、符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入、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实际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入、符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参考:搜狗百科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收入-扣除额-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和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项目会计利润总额

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或减去按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调整税目金额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调整的金额;二是税法规定允许企业扣除的税额。

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1)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营业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经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二)财产转让所得:是指纳税人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和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3)利息收入: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支付的利息,其他公司支付的利息及其他利息收入。

(4)租金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及其他财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版权等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六)股息收入33,360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股份的股息、红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所有收入。

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内容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中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一)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二)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三)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

(四)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三、不予扣除的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一)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不得直接扣除的纳税人购置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处以的滞纳金、罚金,以及除前款所称违法经营罚款之外的各项罚款。

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五)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有赔偿的部分:是指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后,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由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

(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保险企业1.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的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扣除。

(七)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支出,如担保支出、回扣支出、风险投资准备金支出等。

四、工资、薪金支出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资金、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纳税人实际发放工资、薪金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的,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五、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

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14%、2.5%计算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高于其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计税工资标准分别计算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低于其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会计利润)往往不一致。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

参考资料:应纳税所得额的搜狗百科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直接法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会计利润)往往不一致。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

2、计算原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入,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参考资料:应纳税所得额-搜狗百科1、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2、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扩展资料:

一般来说,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 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各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

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民币缴纳 税款。

应纳税所得具有以下特征:

(1) 应税所得是有法来源的所得;

(2) 以连续性所得为主;

(3) 以净所得为主;

(4) 应税所得为货币所得,是能够提高纳税能力的所得,仅限于经济 上的所得,不包括精上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应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一)制造业:

1.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4.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产品盘存-期末产品盘存

5.本期产品成本=本期生产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6.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

(二)商业:

1.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4.销货成本=期初商品盘存+〔本期进货-(进货退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三)服务业:

1.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四)其他行业:参照以上公式计算。

个人所得税:

个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个人负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中方人员1600元/月,外籍人员4800元/月。扣除1600元(外籍4800)以后按照下表查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适用个人负担税款时)。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40,000元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扩展资料: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有: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入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不征税收入

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财政性资金。

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A企业2011年财务会计认定的收入总额为1250万,其中:国家财政补贴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期间费用和成本支出及其他支出计800万元,A企业以前年度亏损20万元,已经过税务机关认可。适用税率为25%。通过以上公式可计算出:A企业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1250-10-20-800-20=400万元。应纳税额=400*25%=100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去项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