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近期交通事故案例分析(2020年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经验和教训)
2020近期交通事故案例分析(2020年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经验和教训)
14岁花季
这里应该有美好的未来和生活。
由于一次交通事故
他宝贵的生
2021年10月3日13:46时许(14岁)驾驶未经批准的两轮电动车(14岁;船员吴(14岁)在福州市高新区武都路镇,杨(14岁)有阳台,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刘伟,14岁)。
事故导致郑某颅内出血,医疗抢救无效,徐某、吴某、杨某、刘某受轻伤。
事故现场
在这次交通事故中
致伤的原因是什么?
交通违法1: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6周岁以上人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仅限于后者12周岁以下的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参加电动自行车。事故中,许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未满16周岁。
相关案例
10月1日,黑龙江哈尔滨一学生驾驶电动三轮车与一货车相撞,造成4名学生当场死亡。这起令人心碎的交通事故又是一场闹剧,公众会继续关注未成年人的安全。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低,在参与道路交通时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违法交通二:非法改装未经许可的电动自行车。
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非机动车不准安装、改装。已登记的非机动车不得改变车辆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数据。
违法交通3: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车辆线的右侧行驶。
非法交通四:不安全头盔
摩托车俗称“肉包”电动自行车,具有安全防护性能,在交通事故中经常造成严重伤亡。这类事故80%左右是颅脑损伤,头盔就是“传教士”。数据显示,如果正确佩戴安全帽,骑车人的伤害可减少70%,死亡率为40%。
非法交通五:速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经鉴定,电动自行车车速超过电动自行车90km/h,规定车速长。
道路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
未成年人交通安全
也是整个社会的核心。
不要让放纵变成悲壮的悲伤。
相关案例1
11月28日11月28日11: 00,家住泉州市洛江区泉美(17岁,中学生),与李(13岁,个)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途中电动自行车与直线列车相撞,起火骨折,右腿骨折。
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电动自行车速度很快。事发时发现一辆车从另一个路口进入310县道。柴油机的紧急刹车导致车辆向一侧滑动。说实话,电动自行车的滑道有3米,连这个人都把车开到了车的左侧。
相关案例2。
2019年4月13日,泉州晋江交警大队金井赵民警称,在金井镇井边,一辆两轮电动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有些人受伤了。医院治疗,车祸逃逸。民警值班后,他立即赶到现场调查。通过多方走访,监控,确认事故,初中,初中,初中,开学出生,年仅15岁。
据调查,当日13时许,王某推着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事发路段时,由于车速原因,机动车速度撞向前方,电动车导致电动车。摔倒后,车内女子左手骨折后摔倒。王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停车,直接逃离现场。后座还载着他的同学,他们都没戴安全帽。因王未满18周岁,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无证驾驶。交警部门会将情况通报给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国家要保障学生出行安全。需要家长和监护人。学校和社区要重视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希望各位家长和学校加强日常报纸的监管和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孩子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家长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为您的孩子树立一个适的榜样!
综:公安部交通局、福州交警、泉州交警
来源: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