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贸委(广东省经贸委主任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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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委员会编制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00)需要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和本委网站查阅本书《指南》。
一、信息分类整理系统
该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根据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自愿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申请,我委编制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在整理上述各类政务信息时,该委员会根据业务和信息类别分为1-3类。整理系统的各种信息(见下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或者本委网站上查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收购形式
(一)主动公开
自愿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公开的网站是。
2.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自愿公开政府信息。
本委员会自愿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根据申请公开
除委员会自愿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委员会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法规司)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委员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如向本委员会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需以书面形式填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从委员会网站下载电子版,复印件有效。申请人对通过申请获得的信息的描述应尽可能详细、清晰;如有可能,请提供标题、发布时间、文件编号或其他可帮助委员会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委员会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书面申请。除申请人亲自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以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如申请人以电报或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本委员会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委员会网站填写《申请表》电子版,向委员会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向申请获取与其自身有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并向提交书面申请。本委员会不直接受理电话或短信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本委员会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按照《申请表》核对申请人身份,审查申请要求是否完整,要求不完整的退回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委员会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答复。详见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本委员会处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经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申请表》和《规程》,如有其他规定,以这些规定为准。根据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应当根据信息的实际状况提供信息,不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根据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费用,按照国家价格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如确有经济困难,可向本委申请减免相关费用,并填写相关栏目《条例》。
三、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该委员会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为:办公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委员会提供的与其本人有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委员会申请更正,并提供证据材料。该委员会将据此处理申请并通知申请人。认为本委员会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委员会投诉举报(办公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投诉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14336000-17:3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委员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它不属于任何大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广东省人民政府2013年新成立的部门,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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