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沐椿(于沐椿于齐)

1年前 (2024-04-22)

于沐椿(于沐椿于齐)

被判缓刑之后如何去消掉案底

犯罪记录不会被消除,它将伴随个人的余生。但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的,应当封存有关犯罪记录。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人事前科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建立犯罪信息数据库?

为加强对罪犯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相关记录信息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条件成熟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数据库。

刑事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罪犯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日期、犯罪情况、判处刑罚和刑罚执行情况等。

(2)建立罪犯信息通报机制?

人民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和其他有关资料通知刑事信息登记机关。

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发送刑满释放人员登记地的刑事信息登记机关。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发送刑满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刑事信息登记机关。

国家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向犯罪信息登记机关查询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

扩展信息:

北京大屯公路隧道赛车案被告人被判终身监禁?

昨天上午,“大屯公路隧道飙车案”的两名被告人唐闻天、余木春被依法交付朝阳执行。5月21日,朝阳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他们5个月拘留和4个月拘留。在十天的上诉期间,他们两人都没有提出上诉,检察官也没有提出。

5月21日,朝阳公开开庭审理了唐文田、余木春危险驾驶案。经过一个小时的审理,当庭作出判决,判处唐闻天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穆春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同日,朝阳将判决书送达提起公诉的唐文田、余木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宣判当日,因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此前已依法取保候审的唐、于在宣判后自行离开。

在法定期限内,唐闻天、余木春均未上诉,公诉人也未提出抗诉,故该案一审判决于6月2日生效。

北京优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国华透露,因为两人被判危险驾驶罪,所以没有被逮捕,而是直接被。根据规定,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他们已经进入了交管部门的黑名单。如果他们再次违反交通法规,他们将受到严厉的处理。

关于他们未来生活的影响,马国华说,因为这是刑事犯罪,犯罪记录肯定会伴随他们一生。“如果他们不用像公务员一样担任职务,应该不会有太大影响。”马国华还透露,除了找工作,如果他们继续参加雅思、托福等考试,就不应该受到限制。

来源:中国长安网通知-《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参考来源:央视-北京大屯公路隧道飙车案被告人被判终身监禁。犯罪记录无法消除。

1.犯罪记录:一般是指某人过去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罪犯前科制度,在中国法律中,它一般是指犯罪记录的档案记录

4.刑事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罪犯基本信息、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名称、判决数量、判决确定日期、罪名、判处刑罚和刑罚执行情况等。

扩展信息: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的,应当封存有关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但司法机关需要办理或者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查询的除外。依法查询的单位应当对封存的犯罪记录保密。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前科缓刑称缓刑,也称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当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先定罪,判处的刑罚暂不执行。罪犯在一定考验期内接受特定检验机构检验,根据罪犯在考验期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特定刑罚的制度。试用期内再次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法律依据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在宣告判决前发现有其他未决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

,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案底是不能消掉的。

缓刑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刑罚被适用缓刑事的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的,考验期满认为原判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再实际执行。

但刑罚实际不再执行,并不表示当事人没有被判刑,当事人仍然会有相应的犯罪记录,主要包括: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而且,该犯罪记录将被长期保存,不可以删除。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建立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

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理登记和有效管理,既有助于国家有关部门充分掌握与运用犯罪人员信息,适时制定和调整刑事政策及其他公共政策,改进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防控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记录的人的法权利,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近年来,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有关部门为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并推广其中的有益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犯罪人员信息的登记和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犯罪记录制度,对司法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开展有关犯罪记录的工作,要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框架内,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立足国情,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注意与现有法律法规和其他制度的衔接。要充分认识我国的犯罪记录制度以及有关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这一现状,抓住重点,逐步推进,确保此项工作能够稳妥、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犯罪记录制度,健全犯罪记录工作机制创造条件。

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

人民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

(三)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四)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和国家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执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可以作为工作记录予以保存。

(五)明确违反规定处理犯罪人员信息的责任

负责提供犯罪人员信息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提供有关信息。不按规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伪造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负责登记和管理犯罪人员信息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登记、妥善管理犯罪人员信息。不按规定登记犯罪人员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或者违反规定泄露犯罪人员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并对犯罪人员信息予以保密。不按规定使用犯罪人员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扎实推进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犯罪记录制度是我国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在建立和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并结自身工作的性质和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循序渐进,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确保取得实效。

犯罪记录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处理好在工作起步以及推进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充分利用政法网以及各部门现有的网络基础设施,逐步实现犯罪人员信息的网上录入、查询和文件流转,实现犯罪人员信息的共享。要处理好犯罪人员信息与被劳动教养、治安管理处罚、不人员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库之间的关系。要及时总结,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保障犯罪记录工作的顺利展开,推动我国犯罪记录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案底是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缓刑在一定期限内仍然有执行原判决的可能,因此案底不可以删除。

缓刑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

我国刑法中的缓执行制度,是附有一定条件的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即指人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简而言之,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所判决刑罚的一项制度。

沐椿的意思

洗头发:沐浴。栉风沐雨(喻辛苦奔波,饱经风雨)。

润泽,或受润泽:沐恩。

古代官员休假:沐日。休沐。

整治:助之沐椁。

chūn

〔香椿〕落叶乔木,嫩枝叶有香味,可食。简称“椿”,如“椿芽”,“椿龄”(祝人长寿之辞),“椿庭”(古称父亲),“椿萱”(父母的代称)。亲,于沐椿是名人吗,如果是的话可以在百度搜索里面查查资料,如果不是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多打听打听吧,也可以通过他朋友同事那里打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