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交法(新交法行人横穿马路)

8个月前 (04-22)

2013新交法(新交法行人横穿马路)

2013新交法对于车辆未过户造成交通事故怎么认定

现在,对于这种交通事故的处理,赔偿由肇事人承担。有证据证明车辆已出售给行为人,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登记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也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收集车辆已出售给他人的证据,并对诉讼作出回应。

新交法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新法律中的无证驾驶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是否违法,都不得继续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况。

a)提供的驾驶证真实法,驾驶时没有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20-200元罚款,并及时返还机动车;

b)提供的驾驶证真实法,但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违法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进行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c)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法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将视为无证驾驶,可根据上述情况处罚。

2013年新交通法扣分是怎么规定的

2013年新交通法的推演规则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记12分:

(一)驾驶不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和校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0%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校车标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倒车或者穿越*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上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以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以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以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记6分:

(一)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

(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不足20%的;

(五)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时速超过20%但未达到50%的;

(六)违反规定驾驶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货物或者载客的;

(七)驾驶公共汽车以外的机动车在快速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

(九)在低能见度天气条件下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的;

(十)驾驶机动车携带超限不可分解物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携带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隐瞒、骗取换发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记3分:

(一)驾驶客车(不含公交车)或者校车以外的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载客不足20%的;

(二)驾驶中型客、货。

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对照网传的“交法新规”,根据123号令以及浙江省执行办法,9条新规的正确解释应是这样的: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记分由现在的3分提高到6分,罚款150元,事故罚款200元。2、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不系安全带,记2分,高速公路罚款200元,其他道路罚款50元。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5、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机等都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记2分,罚款50元,事故罚款200元。6、抽烟,新规定未涉及。7、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顶额处罚。8、超速驾驶,对超速不同程度有不同的处罚标准,并非一刀切。9、副驾驶座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并没有记分、罚款的依据,网传的说法是不靠谱的。

但是,儿童乘车坐副驾驶非常危险,最好配备专门的儿童座椅。?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罚5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具体建议自己搜一下吧

2013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为配刑诉法实施,最高人民12月24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公安部12月25日公布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均自1月1日起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同步施行。

2.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12月28日,最高人民发布《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3.部门行政法规修改:《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

4.《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6.《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近年来,有关学术造假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为遏制这一不良风气,教育部日前出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7.修订后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8.修订后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9.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1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11. 《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12.《防治管理办法》。

13.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4.《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