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y姐(amy姐电视剧)

1年前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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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winehouse 的个人资料?

她来自英国伦敦,从小就在充满音乐的环境中长大。她最喜欢的音乐风格从爵士乐、节奏蓝调到说唱都有。她非常喜欢黑人说唱女子三重奏《盐与佩帕》。她10岁就组织了一个白人说唱团,13岁就获得了自己的把吉他,同时开始了对写作和唱歌的兴趣。

在戏剧学校的时候,我开始探索不同领域的音乐,在乐器演奏上更加努力。从16岁开始,我就到处在舞台上表演,磨练自己的临场经验和勇气。在我朋友泰勒詹姆斯的帮助下,艾米的DEMO乐队赢得了唱片公司的同。2003年,她发行了张专辑《弗兰克》,在英国金榜上占据了Top13的位置,获得了白金销量,并被《回声报》选为“英国年度灵魂音乐专辑”。

艾米怀恩豪斯在三年多前发行了张专辑《Frank》,这让我大吃一惊。一个地地道道长大的19岁英国女孩,其实是一个唱跨界爵士的后起之秀,她有很好的“黑味”爵士/灵魂声乐。其实除了英语口音很重之外,唱Crossover Jazz就有点奇怪了,比如她的作曲手法和唱功都很出色。

艾米怀恩豪斯的其他歌曲

修复

爱情是一场失败的游戏

一些邪恶的战争

眼泪自己干了

瓦莱丽

独自醒来

你知道我不好

回到黑色

我是琼斯先生

只是朋友

拿着盒子

他只能抱着她

如何评价 Amy Winehouse

艾米怀恩豪斯的去世让她在历史上名声大噪,不仅仅是因为《回到黑暗中》大获成功,更是因为这个人(我指的是她的公众形象)。这是可以做到的。blablabla涉及很多。好了,该扯淡了。所有人都把长凳挪开。

如果你关注艾米生前的八卦,你不会对她的死感到惊讶。她不仅仅是一个毒药女王!酗酒,与丈夫的狗血不断的恩恩怨怨,与狗仔队的对抗,戒毒中心,被拒签前的那一年格莱美.连她父亲都提前写了遗嘱。这种不断被折腾的自虐生活态度,在如今的乐坛是很少见的。换句话说,我一直认为浪子乐队的皮特多赫提属于那种“永远不会被迫活到30岁以上”的群体,但结果是.他真的活了下来。

首先是音乐风格。虽然艾米、达菲和阿黛尔曾经被拿来作比较,但他们的音乐风格和形象大不相同,除了他们都是蓝眼灵魂歌手。达菲继承了达斯丁斯普林菲尔德的衣钵,被称为灵魂的白色女王。艾米向大量黑人女歌手学习:比莉哈乐黛、埃塔詹姆丝、萨拉沃恩、摩城时代、梅茜葛蕾、劳伦希尔.所以艾米的歌.怎么说呢?更粗糙更黑暗。杜菲的歌曲有很多华丽的琴弦,符观众对Soul的传统印象;阿黛尔更受欢迎,有民歌、福音书甚抒情元素。艾米的复古爵士、RB、Soul、斯卡曲风、Swing融为一炉。听她的歌,你会在眼前看到远古灵的即时感。

为什么《回到黑色》比《弗兰克》更成功?以下是我的想法:弗兰克有热门单曲《干我泵》和《比我强》,但与热门单曲相比,其他歌曲并不抢眼;而且其风格化过于突出。在第二特殊学校,除了比较受欢迎的单曲《戒毒所》、《回到黑色》、《你知道我不好》之外,其他歌曲都相当朗朗上口(《我是琼斯先生》、《一些不为人知的战争》、《眼泪自己干》),这让整张专辑更加受欢迎,也保证了专辑风格的完整性。此外还有制作人马克朗森,他在《回到黑色》中加入了和声和大量的弦乐,使得歌曲更加丰富有力,马克朗森也因此成为著名的制作人。然而,马克朗森类似的制作手法后来受到了批评,这是另一回事。还有一点,《回到黑色》讲了很多黑暗的故事。相比之下,现在艾米去世了,听众赋予了这首歌新的意义,这为专辑增添了传奇色彩。

艾米的贡献就是推动了英国白人风歌手的复兴。达菲姐姐和阿呆姐姐的走红不能说和她没有关系:2008年,艾米在第50届格莱美奖上获得了5个奖项;阿黛尔在第51届格莱美获得受欢迎女性。

歌手和年度新人,Duffy拿下流行演唱专辑;到第54届...阿呆妹的事儿大家都知道了。

题外话,其实这三位中,我最喜欢的是达菲姐的首专Rockferry,这无关专辑质量,只是单纯的个人喜好(潜台词是:“不服你来咬我啊!”无赖脸=,=)...不过后来这三人的运截然不同,令人唏嘘啊~~

接下来,就是传说中的“27岁俱乐部”。“27岁俱乐部”是指一批27岁时早夭的摇滚明星。较为知名的成员有3J(Jimi Hendrix、Jim Morrison、Janis Joplin)、Kurt Cobain、曾经的滚石乐队吉他手Brian Jones、Manic Street Preachers乐队吉他手Richard James Edwards...大部分都走“狂放不羁”路线的。其实所谓“27岁俱乐部”有点倒推因果,很多非自然死亡摇滚乐手并不是27岁。比如John Lennon(40岁)、Ian Curtis(23岁)、Nick Drake(26岁)、Tim Buckley(28岁)、Jeff Buckley(30岁)、尾崎丰(26岁)...有数据表明,摇滚乐手的确是个高危职业,车祸啊啊酗酒啊打群架啊精尽人亡(咦?)啊不对精疲力竭啊....导致其人均寿低于其他职业。而秘的非正常死亡,则能够为歌手增加话光环,使其由“伟大”荣升为“传奇”,其效果跟魔兽世界中紫色装备升级为橙色装备似的——虽然歌手本人是无福消受了...

如今Amy也成为了27岁俱乐部中的一员,自然镀上了一层传奇光环。所以这对单纯的判断她的作品造成困难。这就涉及到“形象”问题了,说起来比较复杂,容我展开一下。

我曾经说过,作者和作品不能割裂开,不然汪峰现在也不会成笑柄了不是?我们没法想象他会唱:“我生来就是花心~~”嘛。Amy给公众的印象是“狂放不羁、no作no die”,而她也从不在作品中讳言自己的混乱生活,那些露骨直白的歌词就像把自己的伤口扒给大家看。这种表现,好听的说法是“做我自己”,直白的说法是“老娘就是牛逼!老娘就要鬼混!爱看看不爱看滚!”如果再在歌曲中稍微暴露一下小脆弱,矮马顿时魅力值爆表了有木有?——但是脚多马呆!这种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塌糊涂众人皆知的歌手并不鲜见,60年的一大帮嬉皮士歌手、80年代的一大帮朋克青年、Whitney Houston、Michael Jackson、曾经离悬崖很近的Britney Spears、Lindsay Lohan、Pete Doherty...当然上述这些人作死原因不同,有的是先天缺爱,有的是环境压力,有的…只是单纯想作死…你对3J不熟,总知道Kurt Cobain吧?Cobain也是“生活一塌糊涂把伤口扒给别人看”的好手。这么说吧,Amy要是不死,喏,搞不好Axl Rose就是她的未来。

更诡异的是,观众也成为这场闹剧的一部分。我们一边为歌手的胡作非为惋惜,一边又搬来小板凳津津有味的欣赏这一幕幕闹剧。除了脑缠粉,其实观众都希望The Show Must Go On:“啥?洗心革面?开马玩笑,他/她从良了我们看马啊?!”你看自从Pete Doherty稍微消停,关注度立刻大降,有谁还关心Babyshambles去年的新专辑?大家念念叨叨的还是他在The Libertines时期的故事。这算马情况?“演员与观众的谋?”

所以很多人不喜欢Amy是有理由的(“The self-destructive tortured-artist routine was bullshit when Kurt Cobain did it, it was bullshit when Elliott Smith did it, and it's bullshit now. ”),这种不喜甚会延伸其作品。排除死亡光环和混乱生活形象的干扰(这挺有难度),单论作品,Amy Winehouse的两张专辑能否让其进入坛还存疑。做个比较,Jeff Buckley凭其生前仅有的一张录音室专辑Grace便名垂不朽;Ian Curtis在Joy Division期间的两张专辑也开创性。Frank和Back to Black更多的是向古人致敬,而非创新,将其定位于“令人耳目一新的精彩的流行专辑”是恰当的,但再往上拔高就不适了。不过综考量所有因素,Amy Winehouse和Back to Black必将为人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