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乘客坠亡案被告人已签认罪书(货拉拉乘客坠亡案被告人已签认罪书1)
货拉拉乘客坠亡案被告人已签认罪书(货拉拉乘客坠亡案被告人已签认罪书1)
记者/李佳楠
编辑/石爱华
女乘客和她乘坐的卡车,女乘客和她乘坐的卡车
2021年9月10日上午9时,长沙市岳麓区审理“货拉拉女乘客坠楼身亡”一案,货拉拉司机周默春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
2021年2月6日,38岁的周默春通过货台接到23岁女孩车莉的搬家订单。当晚途中,车某某坠入车内,身受重伤,最终死亡。此后,该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因为车内没有监控和录音,网上对该事件也有不少猜测。2月23日,司机周默春被拘留。
9月10日下午5时许,案件审理结束。认为,周某春在发现车某某的危险行为后,已预见到其可能会撞车,但轻信且能避免,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车某某撞车的危害结果。周某春的过失行为与车力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事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死亡罪。周某春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解救被害人。他在法庭上被判处一年监禁,缓刑一年。
接受法律援助,司机认罪认罚
9月10日,货运司机周某春过失致人死亡案一审开庭。妻子李萍半年后次见到丈夫。为了更好看,她今天化了妆。今天早上8点,她径直走进了法庭。
李萍告诉记者,丈夫被拘留后,她于2月25日聘请律师为丈夫辩护,但直到庭审前,她都无法进入看守所与丈夫见面。她几次申请撤销法律援助律师,都没有得到回复。今年8月26日,她到长沙市司法局投诉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其丈夫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的违法强制行为。然而,在这次审判中,两名法律援助律师仍然出庭为她辩护。
庭审前,李萍告诉沈懿,她的丈夫有两名法律援助律师,其中一名将为丈夫的“轻罪”辩护,另一名法律援助律师陈汝超将为周立春的无罪辩护。丈夫签署了认罪书。李平自己聘请的律师郭曾告诉沈,在此之前,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缓刑一年。
李平说她的丈夫是一个诚实的人。她认为丈夫之所以在认罪认罚书上签字,是因为对女孩的死有罪,而不是因为定罪的证据充分。
李萍猜到丈夫同意法律援助是为了给家里省钱。李萍说,她和丈夫都是基层工作者,孩子还小,丈夫总是把钱当回事。她相信,如果有人告诉丈夫认罪不赔钱,那么他一定会为妻儿考虑,同意认罪。“但他没有意识到认罪对自己和家人的影响,也不知道请律师和请法律援助律师的区别”。
李萍坦言,之前,因为她的律师无法与丈夫见面,无法确认他的真实意愿。但她一直认为丈夫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后她愿意主动承担赔偿责任。“但我们的名声是无价的”。
当庭判决一年缓刑一年
知情人曾告诉沈某,9月10日庭审时,李平坐在一排,死者车某某家属坐在排,李平只能看到他们的背影。司机周默春穿着防护服出现在法庭上。他已经半年多没见过她了。李萍觉得丈夫很瘦,精状态不太好。
据央视新闻报道,经审理查明,周春生因车某某拒绝司机交费处理的建议,等待装车时间长,订单赚钱少而不满。21时14分,周默春与车莉一同出发,但并未提醒坐在副驾驶位的车某某系好安全带。途中,周默春向车某某提出可以提供卸货搬运服务,后被拒绝并产生不满。为了节省时间,周某春没有跟随溃败
认定车害怕,将头伸出窗外要求停车,但周某春仍置之不理。后来周某春发现车某某双手抓住货车右车窗下沿,上半身探出车外。周某春已经意识到车某某可能撞车的真正危险,但没有停车或采取制动措施。随后,车某某从窗口摔下。周春穗停下来,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2月10日,车某某获救后死亡。经鉴定,车某某因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事发后,货拉拉公司向车莉父母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
认为,周某春违反拉货平台安全规则,既未提醒车某某系好安全带,也未理会车某某对偏航的异议,驾车行驶较为偏僻的路段,导致车某某恐惧地离开座位,将身体探出窗外。周某春发现车某某的危险行为后,预见到车某某可能会撞车,但轻信且能避开,没有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某坠亡的危害结果。周某春的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周某春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周某春一年,缓刑一年。知情人告诉深一度,民事部分的赔偿已由货拉拉公司足额赔偿给受害人家属,受害人家属并未给周某春出具谅解书。本案只审理周某春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家属并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次判决只判决周某春的刑事部分。知情人表示,庭上,周某春认罪认罚,向受害人家属当庭道歉。宣判后,周某春当庭表示不上诉。(文中李平为化名)【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北青深一度】所有,今日头条已获得信息网络传播授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