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思状告思而学商标侵权 判赔30万元

1年前 (2024-04-22)

 犯罪 违法 案件

站长之家(China网站站点" rel="nofollow" /> 推广中使用了“思而学”“思而学教育”的标识,该标识与学而思商标高度近似,极易导致公众混淆误认。为此,学而思要求思而学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 100 万元。

对此,思而学辩称其机构名称的使用时间早于“学而思”商标的注册时间,并无攀附涉案注册商标或原告商誉的故意和必要。

武汉市中级人民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原告作为商标“学而思”的注册人,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被告使用的标识与原告相似度非常高,容易造成公众混淆。因此,被告侵害了学而思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其赔偿原告 3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