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7•12”重大爆 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

1年前 (2024-04-22)
学习“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7•12”重大爆 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微笑的眼泪   2019年5月21日,空分车间工艺二班全体在岗人员利用空余时间学习“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爆炸着火事故”。
2018年7月12日18时42分33秒,位于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内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42余万元。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模拟实验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其中重伤1人)。
19名死亡人员(其中男性12名,女性7名)中,其中17人为宜宾恒达公司员工,1人为成都化润公司派驻员工,1人为相邻的宜宾万翔建材有限公司员工。
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未按规定开展新员工入厂教育培训,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培训时间不足,内容缺乏针对性,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操作人员普遍缺乏化工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不清楚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不能严格执行工艺指标,不能有效处置生产异常情况,不能满足化工生产基本需要。
  (2)操作人员资质不符规定要求。
事故车间绝大部分操作工均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不符国家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强制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
   (3)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4)厂房设计与建设违法违规。
通过学习,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我们应加强自身素质,坚决按照工艺操作规章制度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