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251事件的逻辑辨析

8个月前 (04-22)
华为251事件的逻辑辨析欧立威-德尔拓   华为前员工李洪元251事件吵的沸沸扬扬,扯来扯去,大有上升到中美国家层面的势头。
从网民们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中国国力已经全球第二,而网民们的精文明仿佛还停留在前朝义和团拳民的档次。
我们何时能对事物判断的精层面能有逻辑和法律的意识和能力呢?纵观 251事件,不过核心的几个问题:1.李洪元应不应该拘押251天?2.什么叫"毫无证据关押251天"?3.华为该不该前员工?4.华为该不该道歉?5.华为是不是傲慢没温度?第1个问题很简单。
羁押251天应该是司法部门的事情,大家为什么不质疑司法程序,去质疑华为呢?这是逻辑判断主体的不正确。
第2,什么叫"毫无证据关了员工251天"?部门共建基金转几十万款给你个人。
这不是物证吗?主管承认受到李胁迫违规操作,这不算人证吗?谁来调查这个事,敢压下去不?没有任何证据司法机关也立不了案,逻辑上判定是证据不足以定罪,并非没有证据,更不是无辜清白的判定。
第3个问题,华为该不该告发?当然应该。
我就问那些质疑的人。
如果你在你们公司负责调查,面临同样的情形,你敢不报案?华为是有各个部门的"人"组成的,如果你是当事人,你如何自处?难道不应该诉诸于法律吗?第4. 华为该不该道歉?这个世界上还有原告给被告道歉的义务?别人害了你,法庭因为证据不足,没有判其有罪,你就得去道歉?华为有权继续找证据,将来如果一旦有证据,依然有权将李洪元再次。
这叫保留未来的权利,你让人家道歉如何保留这个权利。
你要逼着别人放弃自己的权利吗?5.关于傲慢和温度。
于说华为的"傲慢",我倒不这么认为。
从严谨的逻辑角度来说,表达意见声明有四种:1.无保留意见-完全认可2.保留意见-有限度认可3.否定意见-有证据不认可4.无法表决意见-存疑而无法判定现在华为处于的就是第4种场景,存在重大存疑,但证据不足。
这不是傲慢使然,而是逻辑要求。
于温度,这是一起司法案件,谈何温度?有必要你们这些看客提供温度吗?如果你确实想要温度,有两个建议:一.做个好人,行善事,那里充满温度。
二.回到妈妈的怀抱,那里永远温暖,哪怕你是巨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