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木乡抓脱贫攻坚工作职责
1年前 (2024-04-22)
苏木乡抓脱贫攻坚工作职责郭海军 内蒙古为切实加强各级委对脱贫攻坚的领导,按照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苏木乡镇和嘎查村抓实施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五级抓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对自治区委、盟市委、旗县(市、区)委、苏木乡、嘎查村组织脱贫攻坚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苏木乡抓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指导嘎查村级组织开展扶贫工作,落实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人责任。
(二)对本苏木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负责,代表苏木乡向旗县(市、区)委签署脱贫责任书,每年向旗县(市、区)委报告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制定本级脱贫攻坚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指导嘎查村级组织确定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扶贫开发项目并组织实施。
(四)做好脱贫攻坚政策承接、组织实施、分类推进,组织开展贫困人ロ识别、建档立卡、动态管理、退出、施策等工作。
(五)推进扶贫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指导督促嘎查村级组织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健全项目档案,做好项目和资金公告公示工作。
(六)贯彻《中国共产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抓建促脱贫攻坚,加强嘎查村特别是贫困嘎查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员教育管理工作,帮助嘎查村组织谋划贫困户参与度高的扶贫产业项目,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
(七)加强驻嘎查村工作队日常管理,指导开展包联帮扶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驻嘎查村工作队队员提供工作和生活保障。
配做好嘎查村及驻嘎查村工作队队员考评工作。
(八)组织开展贫困嘎查村“两委”成员和致富带头人教育培训。
(九)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指导嘎查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推动扶贫干部进嘎查村入户宣传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户树立“脱贫光荣”的理念,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十)遍访贫困户,常态化进嘎查村入户研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苏木乡抓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指导嘎查村级组织开展扶贫工作,落实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人责任。
(二)对本苏木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负责,代表苏木乡向旗县(市、区)委签署脱贫责任书,每年向旗县(市、区)委报告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制定本级脱贫攻坚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指导嘎查村级组织确定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扶贫开发项目并组织实施。
(四)做好脱贫攻坚政策承接、组织实施、分类推进,组织开展贫困人ロ识别、建档立卡、动态管理、退出、施策等工作。
(五)推进扶贫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指导督促嘎查村级组织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健全项目档案,做好项目和资金公告公示工作。
(六)贯彻《中国共产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抓建促脱贫攻坚,加强嘎查村特别是贫困嘎查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员教育管理工作,帮助嘎查村组织谋划贫困户参与度高的扶贫产业项目,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
(七)加强驻嘎查村工作队日常管理,指导开展包联帮扶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驻嘎查村工作队队员提供工作和生活保障。
配做好嘎查村及驻嘎查村工作队队员考评工作。
(八)组织开展贫困嘎查村“两委”成员和致富带头人教育培训。
(九)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指导嘎查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推动扶贫干部进嘎查村入户宣传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户树立“脱贫光荣”的理念,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十)遍访贫困户,常态化进嘎查村入户研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