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燕卡可以开立二类、三类账户了,您知道如何区分吗?
1年前 (2024-04-22)
金燕卡可以开立二类、三类账户了,您知道如何区分吗?辉县农商银行群工作部 河南农信金燕卡可以开通二类、三类账户了,您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管理有了解吗?您手中有几张金燕卡呢?您是否还可以在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再办理金燕卡呢?如果要办理二类、三类账户,与一类账户相比有啥限制吗? 今天,我们来了解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为什么要分类,以及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的具体细节。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电信网络的升级,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许多便利的同时,网络电信诈骗也随之猖獗起来。
很多不法分子借助计算机、电话等通讯工具,通过互联网服务器使用任意显号软件、网络电话等技术手段,批量短信和群拨电话,对老百姓实施诈骗行为,诱骗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转汇资金,随后通过网银系统在短时间内转存,或者利用自动柜员机分散取现。
公安机关在追踪这些银行卡时,发现这些卡的实际使用人都不是本人,而是犯罪分子通过私下倒卖银行卡购置的匿名卡,并且倒卖银行卡的现象很多,带来的问题也非常严重,尤其是为公安机关追截犯罪分子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为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2016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文】(以下简称261号文)。
该通知对于银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了如下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下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针对中国人民银行261号文的解释,简答来讲,就是以前我们在一家银行的不同网点可以开立多张银行卡,但是自2016年12月1日起,一个人只能在一家法人银行开立一张银行结算账户,如需再次开立,则只能开立具有金额限制的二类或三类账户。
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网络支付报文相关金融行业技术标准完成系统改造,对银行账户系统数量设置限制,并严格执行账户分类管理。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社按照人民银行261号文相关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数量进行了严格控制,并对河南农信银行结算账户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自2017年4月28日起正式推进账户分类管理。
账户分类设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及功能描述 根据个人客户身份核验方式及相应风险等级,审慎确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功能、支付渠道、支付限额以及是否允许客户领取实体介质等,并依此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进行Ⅰ、Ⅱ、Ⅲ类分类管理。
Ⅰ类户:(1)具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全部功能,账户余额没有限制,使用限额也没有限制。
(2)账户形式为借记卡、一本通活期存折两种。
Ⅱ类户:(1)可以办理存款、投资理财、限额消费及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
(2)可以签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3)可以与本人同名支付账户进行绑定。
(4)经现场确认身份后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
(5)账户余额没有限制。
(6)账户使用有额度限制。
(7)账户形式分有介质账户、无介质账户两种,有介质账户暂为借记卡,无介质账户即电子账户。
Ⅲ类户:(1)可以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
经现场确认身份后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
(2)可以下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3)可以与本人同名支付账户进行绑定。
(4)账户余额最高为1000元。
(5)账户使用有额度限制。
(6)账户形式为电子账户。
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开户渠道。
目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只能在柜面和自助发卡机具上开立,其他电子渠道暂不支持。
Ⅰ类卡介质账户可以柜面开立,或智能终端开立加以现场确认身份。
Ⅱ、Ⅲ类户暂时仅支持柜面开立,其他渠道的开立另行通知。
2.账户实名制要求。
Ⅰ、Ⅱ、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实行账户实名制,个人客户申请开立Ⅰ、Ⅱ、Ⅲ类户的,应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开户申请书。
Ⅱ、Ⅲ类户的具体开户要求,执行Ⅰ类卡介质账户开户标准。
3.开户人身份资料留存。
开立Ⅰ、Ⅱ、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当遵守银行账户实名制规定和反洗钱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制度要求,登记个人客户的基本信息、与个人客户身份信息核验有关的身份证明文件信息、完整的身份信息核验记录等。
应留存开户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影印件或者影像等。
4.综业务系统开户。
个人客户在综业务系统中没有Ⅰ类户的,原则上可以在柜面直接开立Ⅱ、Ⅲ类户,系统在开户界面联动建立客户号信息。
Ⅱ、Ⅲ类户开立时又分为有卡介质账户开立和无卡介质账户开立,并对三类账户在系统中进行有效区分和标识。
三、Ⅱ、Ⅲ类户的使用 1.Ⅱ、Ⅲ类户使用限额。
Ⅱ、Ⅲ类户的使用实行限额管理,综业务系统通过参数配置进行控制。
Ⅱ、Ⅲ类户与绑定的Ⅰ类户之间的转账不受使用限额限制。
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现暂设为日累计1万元,年累计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现日累计为1万元,年累计为20万元。
Ⅲ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转出、消费和缴费日累计为5000元,年累计为10万元。
2. Ⅲ类户余额。
Ⅲ类户实行余额管理,综业务系统控制Ⅲ类户账户余额最高为1000元(结息除外),转入余额超限时,业务系统将做出拒绝提醒。
3.Ⅱ类户存取现。
柜面开立的Ⅱ类户默认开通柜面存取现功能。
无介质的Ⅱ类户柜面存取现时可直接输入账号,有介质的要读取账号。
无介质的Ⅱ类户柜面取现时,应由客户本人持开户时的身份证件办理。
存取现限额由业务系统配置,超过限额,系统会弹出提示框进行提醒并阻断业务流程。
4.Ⅲ类户不能办理存取现。
输入无介质账户时,如为Ⅲ类户,综业务系统会弹出提示框进行拒绝。
5.Ⅱ类户贷款。
市县行社可以向Ⅱ类户发放贷款,并通过Ⅱ类户还款,贷款资金的发放、归还及受托支付不受使用限额限制。
6.Ⅱ类户批量代发。
市县行社可以向Ⅱ类户做批量代发业务,代发金额不受使用限额限制。
四、Ⅱ、Ⅲ类户对应的卡产品、卡类型 1.卡产品。
Ⅱ、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均对应卡产品,账号形式为。
Ⅱ类有介质账户对应实体卡凭证;Ⅱ类无介质账户、Ⅲ类户对应虚拟卡产品,没有实体介质,不需要卡凭证调拨,账号由综业务系统在市县行社范围内由小到大自动产生。
2.卡类型。
Ⅱ类有介质账户可开立现有与后续的复卡(除单位复卡外);Ⅱ类无介质账户可开立现有与后续的复卡(除单位复卡外)及金燕借记电子账户卡,其中,金燕借记电子账户卡”是综业务系统新增加的专门针对电子账户的卡类型。
Ⅲ类户仅可开立金燕借记电子账户卡。
五、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量限制 1.Ⅰ类户数量限制。
同一个人客户在单个市县行社范围内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包括借记卡和一本通活期存折),在该行社已开立Ⅰ类户的,只能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军人保障卡、已销户的借记卡不纳入Ⅰ类户数量限制。
综业务系统对市县行社Ⅰ类户数量实行参数控制,超过数量限制时,系统会弹出提示框进行提醒。
2.卡凭证数量限制。
同一个人客户在全省农信社范围内所持有的借记卡(包含Ⅰ类卡介质账户与Ⅱ类卡介质账户),原则上不超过4张,但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军人保障卡、已销户的借记卡除外。
综业务系统对全省卡介质账户数量实行参数控制,超过数量限制时,系统会弹出提示框进行提醒,如下图九。
如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超过上述开卡数量限制的,由各行社核实后酌情办理。
3.无介质账户数量。
无介质Ⅱ类户、Ⅲ类户暂无数量限制。
六、Ⅱ、Ⅲ类户的绑定、解绑及绑定关系查询目前,暂时仅支持我社Ⅱ、Ⅲ类户绑定我社的Ⅰ类户。
我社Ⅱ、Ⅲ类户绑定他行Ⅰ类户,及他行Ⅱ、Ⅲ类户绑定我社Ⅰ类户上线时另行通知。
通过柜面开立的Ⅱ类户,可以绑定Ⅰ类户,也可以不绑定Ⅰ类户,即绑定不是必要操作。
不绑定时,其账户资金来源及使用受额度限制。
七、账户挂失综业务系统支持有介质Ⅱ类户凭证挂失和密码挂失,支持无介质Ⅱ类户和Ⅲ类户密码挂失。
八、账户销户包括Ⅱ类有介质账户和无介质账户销户。
九、换卡以折换卡 1.换卡。
换卡不改变账户分类属性。
Ⅱ类户换卡后,继承原有绑定关系;Ⅰ类户换卡后,原有绑定关系自动解除。
2.以折换卡。
以折换卡仅支持存折换取Ⅰ类卡介质账户。
如果个人客户已有Ⅰ类卡介质账户,不能将存折换取Ⅰ类卡介质账户或Ⅱ类卡介质账户,只能将存折销户,再重新开立账户,综业务系统会弹出Ⅰ类户数量超限提醒,并阻断业务流程。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电信网络的升级,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许多便利的同时,网络电信诈骗也随之猖獗起来。
很多不法分子借助计算机、电话等通讯工具,通过互联网服务器使用任意显号软件、网络电话等技术手段,批量短信和群拨电话,对老百姓实施诈骗行为,诱骗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转汇资金,随后通过网银系统在短时间内转存,或者利用自动柜员机分散取现。
公安机关在追踪这些银行卡时,发现这些卡的实际使用人都不是本人,而是犯罪分子通过私下倒卖银行卡购置的匿名卡,并且倒卖银行卡的现象很多,带来的问题也非常严重,尤其是为公安机关追截犯罪分子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为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2016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文】(以下简称261号文)。
该通知对于银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了如下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下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针对中国人民银行261号文的解释,简答来讲,就是以前我们在一家银行的不同网点可以开立多张银行卡,但是自2016年12月1日起,一个人只能在一家法人银行开立一张银行结算账户,如需再次开立,则只能开立具有金额限制的二类或三类账户。
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网络支付报文相关金融行业技术标准完成系统改造,对银行账户系统数量设置限制,并严格执行账户分类管理。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社按照人民银行261号文相关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数量进行了严格控制,并对河南农信银行结算账户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自2017年4月28日起正式推进账户分类管理。
账户分类设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及功能描述 根据个人客户身份核验方式及相应风险等级,审慎确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功能、支付渠道、支付限额以及是否允许客户领取实体介质等,并依此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进行Ⅰ、Ⅱ、Ⅲ类分类管理。
Ⅰ类户:(1)具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全部功能,账户余额没有限制,使用限额也没有限制。
(2)账户形式为借记卡、一本通活期存折两种。
Ⅱ类户:(1)可以办理存款、投资理财、限额消费及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
(2)可以签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3)可以与本人同名支付账户进行绑定。
(4)经现场确认身份后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
(5)账户余额没有限制。
(6)账户使用有额度限制。
(7)账户形式分有介质账户、无介质账户两种,有介质账户暂为借记卡,无介质账户即电子账户。
Ⅲ类户:(1)可以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
经现场确认身份后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
(2)可以下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3)可以与本人同名支付账户进行绑定。
(4)账户余额最高为1000元。
(5)账户使用有额度限制。
(6)账户形式为电子账户。
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开户渠道。
目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只能在柜面和自助发卡机具上开立,其他电子渠道暂不支持。
Ⅰ类卡介质账户可以柜面开立,或智能终端开立加以现场确认身份。
Ⅱ、Ⅲ类户暂时仅支持柜面开立,其他渠道的开立另行通知。
2.账户实名制要求。
Ⅰ、Ⅱ、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实行账户实名制,个人客户申请开立Ⅰ、Ⅱ、Ⅲ类户的,应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开户申请书。
Ⅱ、Ⅲ类户的具体开户要求,执行Ⅰ类卡介质账户开户标准。
3.开户人身份资料留存。
开立Ⅰ、Ⅱ、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当遵守银行账户实名制规定和反洗钱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制度要求,登记个人客户的基本信息、与个人客户身份信息核验有关的身份证明文件信息、完整的身份信息核验记录等。
应留存开户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影印件或者影像等。
4.综业务系统开户。
个人客户在综业务系统中没有Ⅰ类户的,原则上可以在柜面直接开立Ⅱ、Ⅲ类户,系统在开户界面联动建立客户号信息。
Ⅱ、Ⅲ类户开立时又分为有卡介质账户开立和无卡介质账户开立,并对三类账户在系统中进行有效区分和标识。
三、Ⅱ、Ⅲ类户的使用 1.Ⅱ、Ⅲ类户使用限额。
Ⅱ、Ⅲ类户的使用实行限额管理,综业务系统通过参数配置进行控制。
Ⅱ、Ⅲ类户与绑定的Ⅰ类户之间的转账不受使用限额限制。
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现暂设为日累计1万元,年累计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现日累计为1万元,年累计为20万元。
Ⅲ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转出、消费和缴费日累计为5000元,年累计为10万元。
2. Ⅲ类户余额。
Ⅲ类户实行余额管理,综业务系统控制Ⅲ类户账户余额最高为1000元(结息除外),转入余额超限时,业务系统将做出拒绝提醒。
3.Ⅱ类户存取现。
柜面开立的Ⅱ类户默认开通柜面存取现功能。
无介质的Ⅱ类户柜面存取现时可直接输入账号,有介质的要读取账号。
无介质的Ⅱ类户柜面取现时,应由客户本人持开户时的身份证件办理。
存取现限额由业务系统配置,超过限额,系统会弹出提示框进行提醒并阻断业务流程。
4.Ⅲ类户不能办理存取现。
输入无介质账户时,如为Ⅲ类户,综业务系统会弹出提示框进行拒绝。
5.Ⅱ类户贷款。
市县行社可以向Ⅱ类户发放贷款,并通过Ⅱ类户还款,贷款资金的发放、归还及受托支付不受使用限额限制。
6.Ⅱ类户批量代发。
市县行社可以向Ⅱ类户做批量代发业务,代发金额不受使用限额限制。
四、Ⅱ、Ⅲ类户对应的卡产品、卡类型 1.卡产品。
Ⅱ、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均对应卡产品,账号形式为。
Ⅱ类有介质账户对应实体卡凭证;Ⅱ类无介质账户、Ⅲ类户对应虚拟卡产品,没有实体介质,不需要卡凭证调拨,账号由综业务系统在市县行社范围内由小到大自动产生。
2.卡类型。
Ⅱ类有介质账户可开立现有与后续的复卡(除单位复卡外);Ⅱ类无介质账户可开立现有与后续的复卡(除单位复卡外)及金燕借记电子账户卡,其中,金燕借记电子账户卡”是综业务系统新增加的专门针对电子账户的卡类型。
Ⅲ类户仅可开立金燕借记电子账户卡。
五、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量限制 1.Ⅰ类户数量限制。
同一个人客户在单个市县行社范围内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包括借记卡和一本通活期存折),在该行社已开立Ⅰ类户的,只能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军人保障卡、已销户的借记卡不纳入Ⅰ类户数量限制。
综业务系统对市县行社Ⅰ类户数量实行参数控制,超过数量限制时,系统会弹出提示框进行提醒。
2.卡凭证数量限制。
同一个人客户在全省农信社范围内所持有的借记卡(包含Ⅰ类卡介质账户与Ⅱ类卡介质账户),原则上不超过4张,但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军人保障卡、已销户的借记卡除外。
综业务系统对全省卡介质账户数量实行参数控制,超过数量限制时,系统会弹出提示框进行提醒,如下图九。
如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超过上述开卡数量限制的,由各行社核实后酌情办理。
3.无介质账户数量。
无介质Ⅱ类户、Ⅲ类户暂无数量限制。
六、Ⅱ、Ⅲ类户的绑定、解绑及绑定关系查询目前,暂时仅支持我社Ⅱ、Ⅲ类户绑定我社的Ⅰ类户。
我社Ⅱ、Ⅲ类户绑定他行Ⅰ类户,及他行Ⅱ、Ⅲ类户绑定我社Ⅰ类户上线时另行通知。
通过柜面开立的Ⅱ类户,可以绑定Ⅰ类户,也可以不绑定Ⅰ类户,即绑定不是必要操作。
不绑定时,其账户资金来源及使用受额度限制。
七、账户挂失综业务系统支持有介质Ⅱ类户凭证挂失和密码挂失,支持无介质Ⅱ类户和Ⅲ类户密码挂失。
八、账户销户包括Ⅱ类有介质账户和无介质账户销户。
九、换卡以折换卡 1.换卡。
换卡不改变账户分类属性。
Ⅱ类户换卡后,继承原有绑定关系;Ⅰ类户换卡后,原有绑定关系自动解除。
2.以折换卡。
以折换卡仅支持存折换取Ⅰ类卡介质账户。
如果个人客户已有Ⅰ类卡介质账户,不能将存折换取Ⅰ类卡介质账户或Ⅱ类卡介质账户,只能将存折销户,再重新开立账户,综业务系统会弹出Ⅰ类户数量超限提醒,并阻断业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