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可食用陆生动物-常见陆生动物有哪些

7个月前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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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意见反馈截止到2020年5月8日,可通过三种方式反馈意见。该涵盖传统畜禽18种和特种畜禽13种,大家关心的狗并不在范围内。按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这意味着狗或将被禁食。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

一、传统畜禽

(一)猪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含家猪与野猪杂交后代)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二)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三)绵羊、山羊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四)马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五)驴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六)骆驼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七)兔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八)家禽鸡、鸭、鹅、火鸡、鸽、鹌鹑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二、特种畜禽

(一)梅花鹿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二)马鹿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三)驯鹿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四)羊驼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五)珍珠鸡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六)雉鸡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七)鹧鸪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八)绿头鸭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九)鸵鸟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水貂(非食用)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一)银狐(非食用)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二)蓝狐(非食用)

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十三)貉(非食用)

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

农业农村部就该目录还进行了说明,畜禽是指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和选育而成的家养动物,具有一定群体规模和用于农业生产的品种,种群可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繁衍,与野生种群有本质区别,为人类提供肉、蛋、奶、毛皮、纤维、药材等产品,或满足役用、运动等需要。其中哺乳纲的为家畜,鸟纲的为家禽。目录制订过程中,严格掌握四个原则:一是坚持科学,列入《目录》的畜禽必须经过长期人工饲养驯化,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二是突出安全,优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三是尊重民族习惯,考虑多民族生产生活需要和传统文化等因素;四是与接轨,参照通行做法和惯例等。

梅花鹿

梅花鹿,其养殖历史悠久,已经形成完善的产业体系;马鹿,其在新疆、甘肃、宁夏和内蒙古等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有传统饲养习惯;驯鹿,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根河市及其周边地区,是鄂温克族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羊驼,为引入品种,驯养历史悠久,用途多样;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包括非洲鸵鸟、美洲鸵鸟、澳洲鸵鸟(鸸鹋))等,多为国外引进品种,养殖技术成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毛皮动物,我国已经培育出适宜家养的品种,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非食用。

绿头鸭

列入目录的畜禽,适用《畜牧法》,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管理。《目录》所列物种的野外种群,以及《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适用《野生动物保》,由林业和草原部门管理。

关于狗!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动物,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电子邮件:zysxzc@agri.gov网站站点" rel="nofollo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