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

1年前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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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强预科招生简章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强基项目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括报考要求、招生专业、报考办法、培养计划等。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强预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

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2022年全国统一招生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报名要求,综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有志于未来从事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学术研究,高考成绩优异者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科学学科和国家人才紧缺的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领域。下表:

专业组

招生专业

新高考3+1+2模式省选科目要求

新高考3+3模式省选科目要求

\ n 其他省高考要求

科学组

数学与应用数学

选择是物理,其次是化学或生物

物理

科学与工程

物理科学

先物理,再化学或生物

物理

工程

生物科学

先物理,再化学或生物

物理

科学与工程

文科组

哲学

历史是科目,其他科目不限

没有限制

文史

中国语言文学(古文字学)

历史是科目,重选科目不限

没有限制

文史

招生省份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其中天津、吉林、山东、湖南、重庆、云南只招理科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组。各省、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组,并填写该专业组的招生专业。文科专业组可填一到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一到三个专业,填写是否调整。

三、报名方式及评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2年4月8日4月28日,考生可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申请我校强预科计划的考生不能同时申请其他大学。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候选人确认

\ n 考生须于2022年6月10日6月20日期间进入报名系统确认学校考核,确认不参加考核或逾期未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了我校强基计划的资格。考生无故放弃学校考核的,应将生源情况告知所在省考试招生机构,并在诚信档案中如实记载。

(四)入围学校考试办法

暂定6月26日前(根据省教育提供高考成绩的时间确定),为高考成绩(无任何政策加分的高考总分,下同)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首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执行相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和确定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学校按各省、专业组招生计划名额不超过4倍,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省入围名单.考试考生名单,高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5) 学校评估

学校考核(含面试)暂定于6月29日6月30日考核及体检),具体时间以学校招聘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参照综素质档案,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整个评估过程是视听的。

运动测试:体能测试的科目是坐姿、前屈和立定跳远。测试标准是指高中生的身体素质标准。参加我校强基项目运动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考试当日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填写《免于体检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申请表扫描件、颁发证书扫描件由三甲医院出具,学校考核时间前一周由中学出具的证明。身体条件符教育部相关要求的考生(需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我校招生办邮箱。请考生在报名面试时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备查。考生未经申请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强基项目录取资格。

学校以面试考核成绩作为学校考核成绩。未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不能被强基计划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资格。

(六)录取方式

1.综分数换算法

以高考分数占85%,学校考核分数占15%计算综分数,即:综分数=1000×(85%×高考分数÷高考满分+15%×学校评估分数÷学校考试成绩)。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按综分数优先、综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和专业。如果综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综成绩(含单科单科同分)达到我校全省上报专业组录取综分(含单科单科同分)。申报专业计划满员的,将进行重大调整转学录取,不符转学要求的将予以退学。

学校招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强基项目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暂定7月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省(区、市)志愿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正常参加省(区、市)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训计划

学校汇聚校内外资源,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工作。在本科、硕士、博士培养、学分制、学业支持体系等方面多措并举,享受学校学院提供的各类资源,确保“强基计划”学生的高质量培养。

(一)小班教学、导师制。配备优质师资开展小班化教学,遴选校内外优秀教师担任导师。

(二)定期考核和准入退出机制。每学年,学校对学生的兴趣、志向、学业状况、学业成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和全程评价。考核不格者将退出“强基计划”。原则上分流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普通班,不再享受强基计划相关政策。空缺将由其他优秀学生填补。

强预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相关学科以外的专业。

(三)高质量交流。设立专项资金,选拔“强基计划”学生与知名高校交流,培养学生的视野和化能力。

(4)学士-硕士-博士培养。实行学分制和公开选课制。在第三和第四学年,学生可以提前修读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校鼓励“强基计划”学生继续深造,通过学生申请和学校考核的学生转入研究生阶段。鼓励学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校系统考虑本科、硕士、博士不同阶段的学术训练,通过高级学术训练,推动“强基计划”学生接受系统的研究方法训练和基于现实问题的研究项目。浓厚的学术兴趣。

学校根据学生的个人兴趣和志向,为“强基计划”的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5) 程序支持。学校以“强基计划”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示范,带动整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素质档案。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强基计划备案系统。对尚未建立全省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省教育行政部门将汇总报考当地中学的学生综素质档案,上传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对伪造综素质档案或在高考的考生,取消其强基项目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或教育行政部门,他们的年度资格将被取消。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入学者,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被发现的毕业证、学位证将被注销。中学应认真核实所发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二)选拔考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费保障和住宿补贴。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四)招生信息将通过强基项目报名系统或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恕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因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作相应调整,届时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六)如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前款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在华东师范大学强预科项目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办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我校对被录取学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录取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体育课免试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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