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公安局的

1年前 (2024-04-22)
迁安市公安局的美友72993294   自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以来,经侦大队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处理犯罪嫌疑人两名,办结唐山市晓军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历时四年,将该公司法人代表、财务经理到业务主管共四名犯罪嫌疑人到案。
2020年4月15日上午,杨娇娜(女,31岁,迁安市迁安镇西关村人)到迁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2011年11月2013年6月期间在唐山市晓军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副经理职务,协助老板李小军办理存款业务以及通过拉拢宣传非法吸收存款。
15日下午被迁安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唐山晓军投资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李某军、财务人员宁某新、副经理杨娇娜、主管赵娜在2013年3月2015年2月期间,向社会不特定群体以借款理财支付高额利息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87余万元,涉及受损群众33人。
在我队接到群众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案件于2015年5月11日立案侦查,2015年7月27日将李某军刑拘上网。
2015年12月30日将宁某新刑拘上网。
2019年10月29日,犯罪嫌疑李小军与宁海新被抓获,同日李小军依法被刑事拘留,羁押于迁安市看守所宁海新被取保候审。
2020年4月14日赵娜投案,同日被依法取保候审;2020年4月15日杨娇娜投案,同日被依法取保候审。
此,唐山市晓军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宣告结案。
现案件正处于移交检察院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