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尼克和大舜号海难的启示

1年前 (2024-04-22)
泰坦尼克和大舜号海难的启示美友6861916 17年前的今天,就是1999年11月24日,“大舜号”轮船在从烟台驶向大连的途中沉没,造成280人遇难,只有22人生还。
在这次灾难事故中,保险几乎没有发现太多的踪影,每个遇难者获得赔付6.5万元人民币,这当然不是保险的赔付。
有两个韩国乘客,获得了约70万元的赔偿,这就是典型的“同不同价”。
我当时所在的保险公司,发现了7位客户计赔款只有47万人民币。
而在1912年4月14日著名的“泰坦尼克号”撞上了冰山,15日沉没,船上共载有2201人,造成1490人死亡。
在这次海难当中,英国的保险公司赔偿了324个客户,计赔款14239英镑,相当于现在的1100万人民币,在当时也相当于一笔巨款。
代理人要与风险赛跑这两次海难的数据,给我们什么启示呢?我们“大舜号”是在1999年沉没,比“泰坦尼克号”晚了87年,但是87年以后的中国人的投保率远远低于1912的英国人,这就是中国保险业比较落后的一个证明。
到了今天,17年过去了,我们保险行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我们中国人的投保率依然严重不足。
这就是我们保险工作者一定要担负起“与风险赛跑的责任”,努力去宣传和普及保险。
为人子女者岂能无保额“死者长已矣,生者常戚戚”。
今天在这里讲起这段过去悲痛的事件,除了悼念那些逝去的人,更重要的是要警醒我们所有还在的人。
我们要珍惜我们的生,要积极地做好风险的管理,我们只有积极地防备,才会避免在将来仓惶地面对。
我就想起了一首古诗,是陶渊明写的,我改编了一下,就是这个样子,给各位一起分享:“死去何所依,托体同山阿。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唯有老父母,终日泪婆娑。
为人子女者,岂能无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