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制培训(四)——“行政执法要点”专题培训
1年前 (2024-04-22)
环保法制培训(四)——“行政执法要点”专题培训烨 4月9日,县环保局特别邀请了金华市环境保护局法宣处金丹华处长为县环保局干部开展“行政执法要点”专题培训会。
行政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违法主体不明确,违法事实不清楚,违法证据收集不完整,违法行为适用法律不正确,行政执法案卷不规范等问题,造成行政处罚内容、程序、形式、来源等不法,而导致行政处罚不能继续或者引起行政复议、诉讼等问题。
金丹华处长主要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理规避行政执法风险。
行政处罚首先要对行政违法主体进行认定。
行政违法主体主要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其中,其他组织是指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行政处罚过程中,一定要理清违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对违法主体进行准确的认定,避免违法主体认定错误情况的发生。
通过金处长生动详细的法律知识授课,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对之前忽视的点位、容易出错的地方对号入座,查漏补缺,进一步增强了现场勘察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不断提高办案能力。
行政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违法主体不明确,违法事实不清楚,违法证据收集不完整,违法行为适用法律不正确,行政执法案卷不规范等问题,造成行政处罚内容、程序、形式、来源等不法,而导致行政处罚不能继续或者引起行政复议、诉讼等问题。
金丹华处长主要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理规避行政执法风险。
行政处罚首先要对行政违法主体进行认定。
行政违法主体主要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其中,其他组织是指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行政处罚过程中,一定要理清违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对违法主体进行准确的认定,避免违法主体认定错误情况的发生。
通过金处长生动详细的法律知识授课,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对之前忽视的点位、容易出错的地方对号入座,查漏补缺,进一步增强了现场勘察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不断提高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