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二中2018初一招生简章

11个月前 (04-21)
榆社二中2018初一招生简章飞哥品味 榆社二中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的法权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根据《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基字【2018】8号)文件精,结我校实际,特制定榆社二中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任务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外来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按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原则(一)坚持“服务群众,规范招生”原则。
(二)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
(三)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分配”原则。
(四)坚持“轨制理,均衡配置”原则。
(五)坚持“两个一致”的原则。
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符“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片区学校入学。
(六)坚持“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原则。
三、招生时间、地点1.时间:7月27日-----7月29日2.地点:榆社二中一楼停车场四、招生范围1.顺城街——北大街——西山巷以南、河南街桥以北居民;西河滩、原文峰小学服务范围、化工小区、文峰苑居民。
2.河南街桥以南的城镇居民、河南街、连家庄、杜余沟、郜家沟村居民、迎春南路建材巷以北居民、文峰苑居民自愿。
3.漳河以东、贾峪村南的箕城镇各村居民。
4.漳河以西、上西山以南的箕城镇各村居民。
5.山泉峪桥以南,东汇中心校服务区域。
五、招生程序、办法(一)范围内学生1.初一或监护人持户口簿(2018年7月10日前办理)原件和复印件及小学毕业证、学籍卡(小学学籍在外地的学生),户籍不在范围内的还需携带下述3项其一:①房产证(县房产部门认定为准)原件、复印件②购房同、交款票据、电费单(2018年1--6月份)原件、复印件③土地证(县土地部门认定为准)原件、复印件到相应所在地服务初中学校报名。
2.在外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报名需携带学籍卡、毕业证、小考成绩单。
3.学生报名时自备档案袋,并将相关证件装入,留校审查。
(二)特殊群体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暂住证(2018年1月31日前办理,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居住证)。
特别说明:(1)招生原则上实行一次性报名,因个人原因不按时报名者,如出现学位短缺不能入学,责任自负;如学位有空缺,于9月10日后由学校接受报名,教科局审核并进行二次编班。
二次编班根据各学校一次编班情况严格按补缺原则采取抽签方法入班,其间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接受学生入班就读。
(2)2018年初中招生取消协议生。
学生必须到户口簿或房产证(县房产部门认定为准)所在地服务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建有正式学籍,方可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3)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入校复读。
(4)外地户籍务工农民工子女如在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就读满三年,有暂住证(流动人口居住证)且建有正式学籍者(异动者除外)可享受高中下校指标。
(三)公示花名发放通知书8月26—27日各学校公示教育股复审后的入学花名。
8月27日学生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1日学生到校领取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
(备注:领取证件时间八月一号,过期不候) 榆社县第二中学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