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官窑

8个月前 (04-21)
南宋官窑古韵泉友   我们今天对“个人藏品”的鉴赏,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只是对瓷器本身的鉴赏(撂开“底款”和“铭文”不谈),并抱着挽救和挽留的心态将其承传下来,总比捡到一块瓷片强得多,这才达到其预期目的。
若是被那些所谓“底款”和“铭文”的干扰,并且横加指责,说得其一文钱不值,只好把它推进垃圾堆里,这对古瓷的保护、研究和鉴赏是毫无意义的。
况且在全国范围内属于此类型的藏品并不多见,十分珍稀。
北宋的产品,为什么又篆刻上南宋的所谓“铭文”(邵局傲东京 官窑因得名 兼偶同卦列 守口匹如城 宋淳熙年御贡),这岂不是张冠李戴,无法说得清楚。
笔者认为,当前对‘个人藏品’的看法,应从两个方面去研究和鉴赏:一、主要是解决整个器物的“质量”问题。
所以,从整体上说,首先认定,‘个人藏品’是否是真品,而不是去追究“附加物”的成因问题。
说明白一点,要解决其“质量”问题,也必须首先把“附加物”撂下, 避而不谈,细致而准确地审查其“质量”的情况,使其露出“庐山”真面目,这才是收藏者对藏品要求和目的。
如果被那些“附加物”所掩盖、纠缠,而放弃对“质量”方面的鉴赏与研究,势必出现偏差,走进死胡同,甚会有人指责——臭过死老鼠,往垃圾堆里一扔,就算完了事,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而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人们只能通过认真、细致地针对其“质量”方面的鉴赏与研究,若所得的结论,能说明其确实是地地道道的真品,而对于那些“附加物”,因擦不去,洗不净(令人深思),只能说是因此而使其致残,既不影响其器型的完整性,也不影响断代,这才是对古瓷的保护、珍惜和鉴赏的客观态度。
二、不能苟且了事,应慎之又慎。
前面己经提到,从“质量”上看其确实是地地道道的真品,若有人认为,因“附加物”所掩盖、纠缠,有碍于美观,不分青红皂白,把它往垃圾堆里扔,这一举动不可取,因为这些“附加物”是在器物烧成后,再加上去的,与“质量”毫无关联。
可以退一步说,如果十分讨厌这些“附加物”,倘若是把它打破而取其瓷片(不能粘连丝毫“附加物”),你能说这瓷片是假的?这是不可能的。
这样做能挽回一片真品瓷片,这就胜过把整器往垃圾堆里扔,全落空,等等这些都不可取,不能苟且了事,应慎之又慎。
此器物,原是北宋官窑产品,过70—80年后,又回到南宋人手里。
因为到了南宋时期,因诸多原因,南宋再无法生产此类产品,而此类产品当时己十分珍稀、名贵,甚在南宋宫廷可能己经失传,为了挽回某一些不应有的损失。
因此,时任南宋杭州官窑器监督官的邵成章,号称邵局,便在此器内底篆刻一首五言诗,诗曰:“邵局傲东京 官窑因得名 兼偶同卦列 守口匹如城 宋淳熙年御贡”。
作为贡品送进宫廷。
此器所经的历程是多么曲折而复杂,曾几经周折,为寻找新的主人,也曾流落过街头,终于有所归属。
正是:“昔日珍稀物,今藏寻常百姓家”。
在瓷器上篆刻铭文,时有发生,有时也并非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