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读后之一:“束脩”到底是什么意思?
8个月前 (04-21)
四书读后之一:“束脩”到底是什么意思?Cold Spring 《论语·述而篇第七》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其中的“束脩”,究竟作何解,历来聚讼。
历代关于“束脩”的解释,大体上分两类,每类又有若干引申。
1. 十条干肉说1.1. 释“束脩”为“十脡脯”,也就是十条干肉。
这是历代最主流的解释。
西汉孔安国、魏何晏、南朝梁皇侃、宋邢昺、朱熹、明张居正、清刘宝楠、当代权威杨伯峻等,基本持此说,其中影响的是孔安国和朱熹。
孔安国是西汉经学大家,又是孔子的十世孙,而且是司马迁的老师;朱熹是理学,宋儒人,他的《四书章句集注》是宋以后官方科举考试指定教科书。
1.2. 引申为“拜师贽礼”,也就是拜师的见面礼,可以是但未必一定是十条干肉。
比如韩愈《论语笔解》认为束为束帛,脩为羞脯。
1.3. 引申为“学费”,即束脩且不管是干肉还是别的礼物,反正是作为交给老师的学费。
后来甚进一步引申为“薪俸”之义。
2. 束发修身说2.1 谓“束脩”为“束发修饰,束带修饰”等。
2.2. 引申为“约束修整,束身修行”等。
2.3 引申为“成童年齿,即十五岁以上”。
此说也有相当多的支持者,其中的依靠是汉代经学的集大成者,东汉大儒郑玄。
论语郑玄注:“束脩,谓年十五已上也。
”似乎言之凿凿。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两大类6小类的含义对“束脩”一词本身都是成立的,在语言发展的过程中(对论语糊里糊涂的理解过程中),以上意思都有级的文人使用,例繁不举。
我们这里要讨论的是《论语》中这句“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作为文献中使用“束脩”的意思。
例行先给答案:“十脡脯”为“束脩”正解,束脩是拜师贽礼,但不能认为是学费。
一. 词语的意思要在同时期的语言环境中参照理解,不能以后解前。
“束脩”一词在先秦文献中凡四见(《礼记》和《谷梁传》成书是在西汉,但是文本或是先秦流传。
):l 《论语·述而篇》: “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l 《礼记·少仪》:“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
”l 《礼记·檀弓》:“束脩之问不出竟。
”l 《谷梁传》:“束脩之肉不行竟中。
”除了《论语》,其余三处“束脩”训为“十脡脯”历来并无异议。
可以说,“束脩”的本义就是十条干肉。
于南朝梁皇侃《论语义疏》说“束脩,十束脯也”,要么是传抄错误,要么皇侃是体育老师教的数学,前束表示十条,后束表示一条,怎能如此。
孔子收取贽礼,听起来似乎有点政治不正确,但是有史料为证。
司马迁《史记·仲尼列传》:“子路后儒服委质,因门人请为。
”质,通“贽”。
意思是子路后来穿上儒士的服装,带上礼物,通过孔子的门人请求做孔子的。
也就是说司马迁记载子路拜师是送了见面礼的。
事实上,儒家并不以收礼本身有什么问题。
《孟子·公孙丑下》就记载孟子在宋接受七十镒金(远行的盘缠),在薛接受五十镒金(防卫花费),都是有理有据的;而在齐,孟子拒收一百镒金馈赠,因为没有正当理由。
可见儒家认为有理理由收礼没问题。
孔子收取“束脩”,是作为学生拜师的微薄见面礼,显然是乎“礼”的。
《左传庄公二十四年》:“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女贽,不过榛、粟、枣、脩”,可见脩脯应为低级别礼品。
皇侃说“束脩最是贽之轻者”,邢昺说“束脩,礼之薄者”,朱熹说“古者相见,必执贽以为礼,束脩其薄者”。
孔子要求“自行束脩以上”,应该是要求是诚意求学。
如果真指望以十条干肉作为若干年求学的学费,孔子恐怕是要亏大了。
事实上,孔子幼年贫困,出仕以后经济状况已经改善。
史料记孔子在鲁得禄“奉粟六万”,在卫亦“致粟六万”,应颇为可观(《论语》记载原思得九百粟已经自己用不完,可以周济乡里了)。
《论语》中还记载季氏等权贵馈赠孔子的事情。
此外,孔子中固然有颜回、曾子这样贫穷的,但是也有子贡、冉有等比较富贵的(司马迁在仲尼列传中大篇幅描写子贡),尤其子贡作为儒商之祖,又对孔子极为尊崇,孔子去世,其余守孝三年,唯独子贡为孔子守孝六年。
这些富贵理应也是孔子办学的赞助来源。
比较起来,束脩应该只是礼仪性质,而不是学费性质。
二. 第二类解释,“束发,年十五”这类意思的依据——郑玄注靠不住论语郑玄注,久已轶失,“束脩,谓年十五已上也。
”见于孔颖达疏对郑注的引用。
古人引用,往往并不一定完整,也不一定是原文照录。
今人何亦凡根据敦煌、吐鲁番出土的唐写本将论语郑注复原如下:自(始)行束脩,謂年十五之時奉酒脯。
十五已上有恩好者以施遺焉。
《詩傳》及《孝經說》曰:臣無竟外之交,有束脩之好。
孔子與人交者,常有所教誨以忠信之道也。
魯讀誨為悔,今從古。
原来完整的论语郑注也是释“脩”为脯,依然是干肉义。
而且,前面提到的《礼记·少仪》:“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
”郑玄注正是说“束脩,十脡脯也”!乾嘉学者,清代论语研究人刘宝楠《论语正义》注“自行束脩以上”句云:“人年十六为,十五以上可以行贽见师,故举其所行之贽,以表其年。
” 应是的见!史载孔门颜回“年十三,入于孔门”(另有七岁、十四岁之说),如果“束脩”指年十五,显然与此事实不符。
再者,“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未尝”是“不曾”的意思,表示过去时,也就是“自行束脩以上”我没有不曾教诲的,如果释“束脩”为年十五,孔子岂不是睁眼说瞎话,这与孔子一贯的言行极其不符了。
于“束发修饰说”,浙大黄金贵教授、北大罗志田教授已经指出,束发束带的说法已经勉强,修饰二字更是纯粹是为字设义。
“约束修身说”貌似最政治正确,却也显然与事实不符。
《史记·仲尼列传》记:“子路性鄙,好勇力,志伉直,冠雄鸡,佩豭豚,陵暴孔子。
孔子设礼稍诱子路,子路后儒服委质,因门人请为。
”子路在拜师孔子前,活脱就是街头混混儿,何来“约束修身”?更不用提孔子中还有颜涿聚这样的江洋大盗出身呢!“约束修身”是孔子教育的内容,而不是前提。
孔子是“有教无类”的! ,提醒一下,“束脩”不宜写作“束修”,虽然现在很多权威出版社的书也这样写。
近代古汉语王力先生指出:修是修饰,脩是肉脯。
汉隶以后,修饰的“修”多混作“脩”,但肉脯的“脩”决不作“修”。
文Cold Spring 2019.3.7龙抬头前夜
”,其中的“束脩”,究竟作何解,历来聚讼。
历代关于“束脩”的解释,大体上分两类,每类又有若干引申。
1. 十条干肉说1.1. 释“束脩”为“十脡脯”,也就是十条干肉。
这是历代最主流的解释。
西汉孔安国、魏何晏、南朝梁皇侃、宋邢昺、朱熹、明张居正、清刘宝楠、当代权威杨伯峻等,基本持此说,其中影响的是孔安国和朱熹。
孔安国是西汉经学大家,又是孔子的十世孙,而且是司马迁的老师;朱熹是理学,宋儒人,他的《四书章句集注》是宋以后官方科举考试指定教科书。
1.2. 引申为“拜师贽礼”,也就是拜师的见面礼,可以是但未必一定是十条干肉。
比如韩愈《论语笔解》认为束为束帛,脩为羞脯。
1.3. 引申为“学费”,即束脩且不管是干肉还是别的礼物,反正是作为交给老师的学费。
后来甚进一步引申为“薪俸”之义。
2. 束发修身说2.1 谓“束脩”为“束发修饰,束带修饰”等。
2.2. 引申为“约束修整,束身修行”等。
2.3 引申为“成童年齿,即十五岁以上”。
此说也有相当多的支持者,其中的依靠是汉代经学的集大成者,东汉大儒郑玄。
论语郑玄注:“束脩,谓年十五已上也。
”似乎言之凿凿。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两大类6小类的含义对“束脩”一词本身都是成立的,在语言发展的过程中(对论语糊里糊涂的理解过程中),以上意思都有级的文人使用,例繁不举。
我们这里要讨论的是《论语》中这句“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作为文献中使用“束脩”的意思。
例行先给答案:“十脡脯”为“束脩”正解,束脩是拜师贽礼,但不能认为是学费。
一. 词语的意思要在同时期的语言环境中参照理解,不能以后解前。
“束脩”一词在先秦文献中凡四见(《礼记》和《谷梁传》成书是在西汉,但是文本或是先秦流传。
):l 《论语·述而篇》: “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l 《礼记·少仪》:“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
”l 《礼记·檀弓》:“束脩之问不出竟。
”l 《谷梁传》:“束脩之肉不行竟中。
”除了《论语》,其余三处“束脩”训为“十脡脯”历来并无异议。
可以说,“束脩”的本义就是十条干肉。
于南朝梁皇侃《论语义疏》说“束脩,十束脯也”,要么是传抄错误,要么皇侃是体育老师教的数学,前束表示十条,后束表示一条,怎能如此。
孔子收取贽礼,听起来似乎有点政治不正确,但是有史料为证。
司马迁《史记·仲尼列传》:“子路后儒服委质,因门人请为。
”质,通“贽”。
意思是子路后来穿上儒士的服装,带上礼物,通过孔子的门人请求做孔子的。
也就是说司马迁记载子路拜师是送了见面礼的。
事实上,儒家并不以收礼本身有什么问题。
《孟子·公孙丑下》就记载孟子在宋接受七十镒金(远行的盘缠),在薛接受五十镒金(防卫花费),都是有理有据的;而在齐,孟子拒收一百镒金馈赠,因为没有正当理由。
可见儒家认为有理理由收礼没问题。
孔子收取“束脩”,是作为学生拜师的微薄见面礼,显然是乎“礼”的。
《左传庄公二十四年》:“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女贽,不过榛、粟、枣、脩”,可见脩脯应为低级别礼品。
皇侃说“束脩最是贽之轻者”,邢昺说“束脩,礼之薄者”,朱熹说“古者相见,必执贽以为礼,束脩其薄者”。
孔子要求“自行束脩以上”,应该是要求是诚意求学。
如果真指望以十条干肉作为若干年求学的学费,孔子恐怕是要亏大了。
事实上,孔子幼年贫困,出仕以后经济状况已经改善。
史料记孔子在鲁得禄“奉粟六万”,在卫亦“致粟六万”,应颇为可观(《论语》记载原思得九百粟已经自己用不完,可以周济乡里了)。
《论语》中还记载季氏等权贵馈赠孔子的事情。
此外,孔子中固然有颜回、曾子这样贫穷的,但是也有子贡、冉有等比较富贵的(司马迁在仲尼列传中大篇幅描写子贡),尤其子贡作为儒商之祖,又对孔子极为尊崇,孔子去世,其余守孝三年,唯独子贡为孔子守孝六年。
这些富贵理应也是孔子办学的赞助来源。
比较起来,束脩应该只是礼仪性质,而不是学费性质。
二. 第二类解释,“束发,年十五”这类意思的依据——郑玄注靠不住论语郑玄注,久已轶失,“束脩,谓年十五已上也。
”见于孔颖达疏对郑注的引用。
古人引用,往往并不一定完整,也不一定是原文照录。
今人何亦凡根据敦煌、吐鲁番出土的唐写本将论语郑注复原如下:自(始)行束脩,謂年十五之時奉酒脯。
十五已上有恩好者以施遺焉。
《詩傳》及《孝經說》曰:臣無竟外之交,有束脩之好。
孔子與人交者,常有所教誨以忠信之道也。
魯讀誨為悔,今從古。
原来完整的论语郑注也是释“脩”为脯,依然是干肉义。
而且,前面提到的《礼记·少仪》:“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
”郑玄注正是说“束脩,十脡脯也”!乾嘉学者,清代论语研究人刘宝楠《论语正义》注“自行束脩以上”句云:“人年十六为,十五以上可以行贽见师,故举其所行之贽,以表其年。
” 应是的见!史载孔门颜回“年十三,入于孔门”(另有七岁、十四岁之说),如果“束脩”指年十五,显然与此事实不符。
再者,“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未尝”是“不曾”的意思,表示过去时,也就是“自行束脩以上”我没有不曾教诲的,如果释“束脩”为年十五,孔子岂不是睁眼说瞎话,这与孔子一贯的言行极其不符了。
于“束发修饰说”,浙大黄金贵教授、北大罗志田教授已经指出,束发束带的说法已经勉强,修饰二字更是纯粹是为字设义。
“约束修身说”貌似最政治正确,却也显然与事实不符。
《史记·仲尼列传》记:“子路性鄙,好勇力,志伉直,冠雄鸡,佩豭豚,陵暴孔子。
孔子设礼稍诱子路,子路后儒服委质,因门人请为。
”子路在拜师孔子前,活脱就是街头混混儿,何来“约束修身”?更不用提孔子中还有颜涿聚这样的江洋大盗出身呢!“约束修身”是孔子教育的内容,而不是前提。
孔子是“有教无类”的! ,提醒一下,“束脩”不宜写作“束修”,虽然现在很多权威出版社的书也这样写。
近代古汉语王力先生指出:修是修饰,脩是肉脯。
汉隶以后,修饰的“修”多混作“脩”,但肉脯的“脩”决不作“修”。
文Cold Spring 2019.3.7龙抬头前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