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备案用微信就能轻松搞定!仙游警察蜀黍手把手教你!
7个月前 (04-21)
房屋出租备案用微信就能轻松搞定!仙游警察蜀黍手把手教你!美友67847885 房屋出租备案不再烦!随时随地、轻轻松松就能搞定!继续往下拉……记住这4个步骤1、实名注册2、关注需要备案的房屋地址3、进行房屋管理申请4、进行房屋出租备案具体操作如下↓↓↓ 关注公众号,办事更快捷! 现只要关注公众号“福建治安便民”,开通“智慧房屋”后,随时随地方便登记、离开本房屋内的人口。
一、实名注册1、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主页面,点击办事大厅—用户中心—用户注册。
2、在身份认证页面,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点击提交认证。
在提交该认证后,将收到“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发送的认证结果。
在收到结果后,进入下一步骤的操作。
二、关注需要备案的房屋地址关注房屋地址有三种方式:扫一扫房屋二维码、搜索房屋地址、搜附近房屋地址等。
(本文以查找房屋地址为例。
)1操作步骤:1.进入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页面,点击便民服务-gt智慧房屋,即可跳转智慧房屋界面,如下图所示 2、在智慧房屋页面,点击查找地址,输入房屋地址信息,然后点击中文搜索,在搜索结果下再行逐步选择楼座—梯位—户室。
3、在搜索结果中,点击房屋地址,进入房屋详情信息页面,在房屋详情页面中点击关注,该地址会显示在我的房屋的当前关注列表中,以便日后管理。
关注成功后,如下图所示: 三、如何进行房屋管理申请及出租登记1、在智慧房屋页面,点击房屋地址,进入房屋详情信息页面,在房屋详情信息界面,点击“房屋管理”图标,跳转到房屋管理申报界面,会自动获取注册时填写的相关认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其中手机号码可进行修改。
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如下图所示: 注意:用户可以在此提交房屋管理申请信息,申请提交成功后,需等待公安网审核通过才可对房屋信息进行管理,审核是需要时间的哦 2、提交申请成功后,需在福建治安便民关注号页面,点击办事大厅--gt出租屋管理,跳转到该页面,在此可查看已提交房屋管理申请,如下图所示: 3、等待公安机关审核通过,根据出租房屋备案的内容,公安机关做出审核判断,审核结果会发送到微信端,如下图所示: 4、房屋管理权限申请成功后,用户可以在此进行出租房屋备案:在房屋详情信息界面,点击“房屋管理”图标,跳转到房屋管理界面。
界面如下图所示: 5、点击“出租房屋备案”图标,跳转到出租房屋备案界面,在此录入房屋信息、房主信息、房屋管理员信息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提交更改”按钮即可。
界面如下图所示: 在信息检索页面,选择租金、发布时间、位置、房屋区域选项,点击“确定”按钮,即可查询到相关记录信息。
接着再点击查询到的信息,即可查看该出租房的信息。
界面如下图所示: 四、入住登记房屋管理权限申请成功后,用户可以在此登记租客信息。
操作步骤:1.在房屋详情信息界面,点击“房屋管理”图标,跳转到房屋管理界面。
界面如下图所示: 2、点击“入住登记”图标,跳转到入住登记界面,在此录入人员相关信息,然后点击“提交入住”按钮即可。
界面如下图所示: 五、离开登记房屋管理权限申请成功后,用户可以在此进行人员离开登记。
操作步骤:1.在房屋详情信息界面,点击“房屋管理”图标,跳转到房屋管理界面。
界面如下图所示: 2、点击“离开登记”图标,跳转到人员离开申请界面,在此选择离开人员,然后点击“离开”按钮即可,人员离开后,可在人员离开申请界面点击历史居住选项卡切换页面进行查看。
界面如下图所示: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警方温馨提示:出租房屋须向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备案,并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状,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同,可通过“福建治安便民”系统申报或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暂住登记。
如实报备出租房屋和居住人信息是出租房屋业主和居住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对不进行出租房屋报备、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查看原文 原文转载自www.meipian1网站站点" rel="nofollow" />
一、实名注册1、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主页面,点击办事大厅—用户中心—用户注册。
2、在身份认证页面,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点击提交认证。
在提交该认证后,将收到“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发送的认证结果。
在收到结果后,进入下一步骤的操作。
二、关注需要备案的房屋地址关注房屋地址有三种方式:扫一扫房屋二维码、搜索房屋地址、搜附近房屋地址等。
(本文以查找房屋地址为例。
)1操作步骤:1.进入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页面,点击便民服务-gt智慧房屋,即可跳转智慧房屋界面,如下图所示 2、在智慧房屋页面,点击查找地址,输入房屋地址信息,然后点击中文搜索,在搜索结果下再行逐步选择楼座—梯位—户室。
3、在搜索结果中,点击房屋地址,进入房屋详情信息页面,在房屋详情页面中点击关注,该地址会显示在我的房屋的当前关注列表中,以便日后管理。
关注成功后,如下图所示: 三、如何进行房屋管理申请及出租登记1、在智慧房屋页面,点击房屋地址,进入房屋详情信息页面,在房屋详情信息界面,点击“房屋管理”图标,跳转到房屋管理申报界面,会自动获取注册时填写的相关认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其中手机号码可进行修改。
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如下图所示: 注意:用户可以在此提交房屋管理申请信息,申请提交成功后,需等待公安网审核通过才可对房屋信息进行管理,审核是需要时间的哦 2、提交申请成功后,需在福建治安便民关注号页面,点击办事大厅--gt出租屋管理,跳转到该页面,在此可查看已提交房屋管理申请,如下图所示: 3、等待公安机关审核通过,根据出租房屋备案的内容,公安机关做出审核判断,审核结果会发送到微信端,如下图所示: 4、房屋管理权限申请成功后,用户可以在此进行出租房屋备案:在房屋详情信息界面,点击“房屋管理”图标,跳转到房屋管理界面。
界面如下图所示: 5、点击“出租房屋备案”图标,跳转到出租房屋备案界面,在此录入房屋信息、房主信息、房屋管理员信息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提交更改”按钮即可。
界面如下图所示: 在信息检索页面,选择租金、发布时间、位置、房屋区域选项,点击“确定”按钮,即可查询到相关记录信息。
接着再点击查询到的信息,即可查看该出租房的信息。
界面如下图所示: 四、入住登记房屋管理权限申请成功后,用户可以在此登记租客信息。
操作步骤:1.在房屋详情信息界面,点击“房屋管理”图标,跳转到房屋管理界面。
界面如下图所示: 2、点击“入住登记”图标,跳转到入住登记界面,在此录入人员相关信息,然后点击“提交入住”按钮即可。
界面如下图所示: 五、离开登记房屋管理权限申请成功后,用户可以在此进行人员离开登记。
操作步骤:1.在房屋详情信息界面,点击“房屋管理”图标,跳转到房屋管理界面。
界面如下图所示: 2、点击“离开登记”图标,跳转到人员离开申请界面,在此选择离开人员,然后点击“离开”按钮即可,人员离开后,可在人员离开申请界面点击历史居住选项卡切换页面进行查看。
界面如下图所示: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警方温馨提示:出租房屋须向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备案,并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状,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同,可通过“福建治安便民”系统申报或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暂住登记。
如实报备出租房屋和居住人信息是出租房屋业主和居住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对不进行出租房屋报备、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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