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各阶段印花税

1年前 (2024-04-21)
关于房地产开发各阶段印花税牟建国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所征收的一个税种。
1.公司设立阶段 (1)项目公司成立时,与中介机构签订的验资鉴证服务协议,不属于"技术同"税目征收范围,不缴纳印花税; (2)项目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正本贴花时,应统一粘贴在其左下角花边框内,营业执照正本遗失申领或更换时,应重新贴花。
营业执照副本不贴花。
(3)记载股东投入资本金的资金账簿,以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的计金额为计税依据,按万分之五税率减半征收印花税。
以后增加注册资本,对增加额部分在次年初计算贴花。
以后减少注册资本,不退还已缴纳的印花税。
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4)项目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无需对资金账簿增贴花。
(5)项目公司签订的劳务劳动用工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6)"权利许可证照"税目,仅指政府部门颁发的的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项目公司其他各类证照均不贴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开发资质证书、消防许可证等证照。
项目公司签订的商标权许可使用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2.取得土地环节 (1)项目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同,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取得土地使用证时,按"权利许可证照"税目每证贴花5元。
项目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同,参照土地出让同缴纳印花税。
(2)项目公司通过接受投资方式拥有土地,依"营业账簿"税目按万分之五税率减半征收印花税,股权投资作协议无需贴花。
(3)项目公司通过"收购股权"方式拥有土地,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股权转让同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贴花。
(4)通过"兼并分立"方式拥有土地,项目公司新启用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
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及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原拥有土地企业存续的,土地使用证不更换,不贴花;原拥有土地企业注销的,土地使用证更换,贴花5元。
3.融资环节 (1)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同,按"借款同"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项目公司若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的不动产转移给贷款方,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2)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流动性借款同,按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
同签订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同的,不另行贴花。
(3)项目公司之间、项目公司与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同不贴花。
(4)项目公司与信托公司签订的借款同,按"借款同"税目贴花,项目公司与私募基金签订的借款同,不贴花。
(5)保理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列举范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6)项目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同,应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4.施工环节 (1)项目公司签订的测绘同,适用"加工承揽同"税目,按测绘费用的万分之五贴花。
(2)项目公司与勘探设计院签订的勘探、设计同及境外设计公司签订的设计同,适用"建筑工程勘探设计同"税目,按万分之五贴花,境外设计费项目公司无扣缴印花税法定义务。
(3)项目公司与检测机构签订的同,是以常规手段进行标准化测试不属于技术服务同,不缴纳印花税。
如工程监理、环境监测、消防检测等。
(4)项目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建筑、安装、装饰、其他工程同,适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同"税目,按万分之三贴花。
(5)若购销同单独列明增值税的,以不含税购销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基数。
(6)项目公司与供电公司签订的供电协议,不缴纳印花税。
(7)电梯维修同,按"加工承揽同"缴纳印花税。
(8)因工程内容变更签订的补充协议,若不涉及同金额无需缴纳印花税,若涉及增加同金额,则仅针对增加部分缴纳印花税。
工程竣工结算后增减的结算金额,不再补缴或退还印花税。
(9)应税同签约主体发生变更,应重新申报缴纳印花税。
(10)项目公司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同,不征收印花税。
5.销售环节 (1)项目公司签订的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和印刷同,适用"加工承揽同"税目,按万分之五贴花。
(2)项目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的租赁同,适用"租赁同"税目,按千分之一贴花。
项目公司与个人签订住房租赁同,个人暂免缴纳印花税。
租金贴花金额小于1角免贴花,大于1角小于1元按1元贴花。
(3)项目公司与业务签订的商品房预售销售同,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因面积差异项目公司补收楼款或退款,不需要再补交或退还印花税。
如发生业务退房,项目公司不能申请退还印花税,也不能抵扣其他销售同产生的印花税。
(4)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但取得房屋产权证时按"权利许可证照"税目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在实务操作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印花税是行为税,同一旦签订,不管执行没执行,均需按规定申报印花税,同提前终止印花税不能申请退税。
如客户退房,不可抵减其他正常同应申报缴纳的印花税。
2.未列入印花税列举范围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比如常见的以下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1)项目公司与非金融机构或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同; (2)电网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用电同; (3)委托代理同(如委托房屋鉴定同、房屋代销同、设计代理同等); (4)物业管理服务同; (5)股权投资作协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6)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同及法律顾问同等(如审计业务约定书、税务鉴证业务约定书); (7)培训同; (8)工程监理同; (9)供应商承诺书,年度采购框架协议; (10)保安服务同; (11)日常清洁绿化同; (12)建筑工程招标同,工程造价咨询同。
3.技术同包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同,房地产项目公司通常不存在按"技术同"税目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