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规定
11个月前 (04-21)
中国人民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规定九里松人 一、转改程序①公示转改岗位。
对可用于现役干部转改的文职人员空缺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示,明确选拔条件,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②个人提出申请。
符转改对象范围和标准条件的现役干部,本着个人自愿原则,向组织递交书面申请。
③组织遴选考察。
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政治工作机关,应当对申请转改对象进行综考察,择优确定转改人员并进行公示。
④办理退役手续。
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结人员落编定位或者单列计划办理的,退役计划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
转改人员的退役令按照干部任免权限下达。
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退役安置计划编制、安置落户办理及配偶子女随调随迁的办法,参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⑤办理转改手续。
转改人员办理退役手续后,用人单位按照任免权限及时下达文职人员任职令,并逐级上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
战区级单位范围内跨用人单位调剂转改文职人员的,由战区级单位政治工作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跨战区级单位调剂转改文职人员的,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
⑥转改人员统一实行委任制。
不搞聘用制,不签订聘用同。
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后工作年限为5年。
二、应知事项①转改文职人员的对象范围:一是阶段性配备到文职人员岗位工作且拟作退役安排的现役干部;二是编余且拟作退役安排的现役干部;三是其他拟作退役安排的现役干部。
拟作退休、复员安置的现役干部,以及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转业干部,不列入转改对象范围;排职(办事员)和专业技术14级干部,原则上不列入转改对象范围。
《退役士转改文职人员暂行办法》,对现役士转改文职人员的对象范围、标准条件、程序步骤、待遇保障等作了明确。
②转改文职人员后的身份定位:《中国人民文职人员条例》从两个方面对文职人员身份作了明确。
一个是在国家层面,明确文职人员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一个是在军队层面,明确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③转改文职人员对象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为确保转改质量、提高人才效益,从政治表现、任职资格、年龄要求、身心素质4个方面,规定了转改对象的基本条件:(1)政治表现方面,必须符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规定要求,不涉案涉圈,在巡视、审计等清理清查中没有严重违规问题。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无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转改文职人员。
(2)任职资格方面,必须符拟任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最近一次考评结果等次为称职以上。
(3)年龄要求方面,与深化改革期间干部转业的最高年龄规定大体一致,即:师级、团级、营级以下及相当职级干部分别不超过53、50、40周岁;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分别不超过55、50、40周岁。
(4)身心素质方面,应当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当年体检结果格。
④文职人员与现役军人之间的关系:《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明确,文职人员之间、文职人员与军队其他人员之间,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之间是同志关系,应当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完成各项任务;依据隶属关系和行政职务构成首长与部属、上级与下级或者同级关系;部属、下级必须服从首长、上级,首长、上级按照职责和权限对部属、下级下达令和实施管理。
⑤转改文职人员后的待遇:根据《关于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实施意见》,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工资待遇不变、住房保障不变、福利待遇不变、伤亡保障不变、配偶子女待遇不变。
在社会保险方面,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
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
这是对文职人员的优待。
转改文职人员平时享受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⑥转改文职人员落户规定:文职人员落户,一是执行国家统一的落户政策,二是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有关政策执行。
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安置落户及其家属随调随迁,参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⑦转改文职人员日常管理规定:日常管理方面,文职人员与现役军人有所不同。
基于文职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特点,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明确,文职人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作息制度,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关规定执行,通常不参加早操。
文职人员休假探亲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文职人员还应遵守着装仪容、礼节礼貌、对外交往等规定。
⑧转改文职人员后能否“出境游”:参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行做法,统筹考虑文职人员身份属性和军队安全保密特殊要求,文职人员可以利用休假探亲时间出境旅游,每年不超过两次。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对文职人员因私出境的办理程序、审批权限、登记备案、违规处理等作了具体规范。
⑨转改文职人员退休、离岗的待遇:转改人员任满工作年限且达到规定条件退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领取养老金,军队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任满工作年限后本人辞职或者被辞退的,面向社会自主就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待遇,军队给予适当经济补助;未任满工作年限本人辞职或者被辞退的,面向社会自主就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待遇。
因体制编制调整所在岗位被重组或者撤编的转改人员,由军队妥善分配工作。
三、文职人员禁止离开部队的情形文职人员符国家和军队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是不得超过规定年龄5周岁。
文职人员退休后,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相应待遇。
实行委任制的文职人员辞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实行聘用制的文职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同,或者用人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同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出现下列情形时文职人员不能离开部队:①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宣布进入战争状态时。
②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
③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或者承担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或是承担只有自己才能完成的任务。
④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⑤其它法律和同规定的情形。
根据互联网公开资料摘编
对可用于现役干部转改的文职人员空缺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示,明确选拔条件,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②个人提出申请。
符转改对象范围和标准条件的现役干部,本着个人自愿原则,向组织递交书面申请。
③组织遴选考察。
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政治工作机关,应当对申请转改对象进行综考察,择优确定转改人员并进行公示。
④办理退役手续。
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结人员落编定位或者单列计划办理的,退役计划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
转改人员的退役令按照干部任免权限下达。
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退役安置计划编制、安置落户办理及配偶子女随调随迁的办法,参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⑤办理转改手续。
转改人员办理退役手续后,用人单位按照任免权限及时下达文职人员任职令,并逐级上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
战区级单位范围内跨用人单位调剂转改文职人员的,由战区级单位政治工作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跨战区级单位调剂转改文职人员的,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
⑥转改人员统一实行委任制。
不搞聘用制,不签订聘用同。
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后工作年限为5年。
二、应知事项①转改文职人员的对象范围:一是阶段性配备到文职人员岗位工作且拟作退役安排的现役干部;二是编余且拟作退役安排的现役干部;三是其他拟作退役安排的现役干部。
拟作退休、复员安置的现役干部,以及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转业干部,不列入转改对象范围;排职(办事员)和专业技术14级干部,原则上不列入转改对象范围。
《退役士转改文职人员暂行办法》,对现役士转改文职人员的对象范围、标准条件、程序步骤、待遇保障等作了明确。
②转改文职人员后的身份定位:《中国人民文职人员条例》从两个方面对文职人员身份作了明确。
一个是在国家层面,明确文职人员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一个是在军队层面,明确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③转改文职人员对象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为确保转改质量、提高人才效益,从政治表现、任职资格、年龄要求、身心素质4个方面,规定了转改对象的基本条件:(1)政治表现方面,必须符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规定要求,不涉案涉圈,在巡视、审计等清理清查中没有严重违规问题。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无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转改文职人员。
(2)任职资格方面,必须符拟任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最近一次考评结果等次为称职以上。
(3)年龄要求方面,与深化改革期间干部转业的最高年龄规定大体一致,即:师级、团级、营级以下及相当职级干部分别不超过53、50、40周岁;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分别不超过55、50、40周岁。
(4)身心素质方面,应当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当年体检结果格。
④文职人员与现役军人之间的关系:《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明确,文职人员之间、文职人员与军队其他人员之间,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之间是同志关系,应当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完成各项任务;依据隶属关系和行政职务构成首长与部属、上级与下级或者同级关系;部属、下级必须服从首长、上级,首长、上级按照职责和权限对部属、下级下达令和实施管理。
⑤转改文职人员后的待遇:根据《关于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实施意见》,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工资待遇不变、住房保障不变、福利待遇不变、伤亡保障不变、配偶子女待遇不变。
在社会保险方面,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
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
这是对文职人员的优待。
转改文职人员平时享受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⑥转改文职人员落户规定:文职人员落户,一是执行国家统一的落户政策,二是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有关政策执行。
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安置落户及其家属随调随迁,参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⑦转改文职人员日常管理规定:日常管理方面,文职人员与现役军人有所不同。
基于文职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特点,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明确,文职人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作息制度,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关规定执行,通常不参加早操。
文职人员休假探亲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文职人员还应遵守着装仪容、礼节礼貌、对外交往等规定。
⑧转改文职人员后能否“出境游”:参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行做法,统筹考虑文职人员身份属性和军队安全保密特殊要求,文职人员可以利用休假探亲时间出境旅游,每年不超过两次。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对文职人员因私出境的办理程序、审批权限、登记备案、违规处理等作了具体规范。
⑨转改文职人员退休、离岗的待遇:转改人员任满工作年限且达到规定条件退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领取养老金,军队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任满工作年限后本人辞职或者被辞退的,面向社会自主就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待遇,军队给予适当经济补助;未任满工作年限本人辞职或者被辞退的,面向社会自主就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待遇。
因体制编制调整所在岗位被重组或者撤编的转改人员,由军队妥善分配工作。
三、文职人员禁止离开部队的情形文职人员符国家和军队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是不得超过规定年龄5周岁。
文职人员退休后,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相应待遇。
实行委任制的文职人员辞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实行聘用制的文职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同,或者用人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同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出现下列情形时文职人员不能离开部队:①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宣布进入战争状态时。
②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
③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或者承担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或是承担只有自己才能完成的任务。
④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⑤其它法律和同规定的情形。
根据互联网公开资料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