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屏摄引聚焦 盗摄行为当立止_要闻
阅读提示:近日,有关“拒绝电影屏摄”的现象引发网民关注。电影屏摄的话题老生常谈,屏摄涉及的法理与情理、各方如何应对,均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统计显示,截10月21日,搜索“电影屏摄”词条,已有相关网络新闻1.9603万条,APP文章4181篇,微信公众号文章9290篇,微博文章1190篇。
舆情简介
日前,有媒体报道,在10月13日的第三届平遥电影展上,影展创始人、电影导演贾樟柯公开呼吁:“希望大家不要对着电影屏幕拍摄,电影工作者与制片公司的劳动需要得到尊重,谢谢大家理解。”此外,影展还发布了《关于杜绝屏摄与盗版行为的声明》,表示“电影放映过程中的拍摄、摄屏及盗录是对电影版权的侵犯,我们将坚决杜绝上述行为”,引发网民热议。
公开资料显示,电影屏摄,是指一种包括录像、录音、拍屏在内的影院盗摄行为。通常,影院纸质电影票背面的“观影须知”中,都会明确印有“影厅内禁止摄影”的图标提示,有的影院在宣传海报上也会印有相关警示字样,而这一点却往往被大多数观影者忽视——他们或用手机随手拍下的电影画面并分享微博、“朋友圈”,或全程拍录,发布于影视资源类网络平台上。
然而,法律法规对屏摄行为的非正当性早已作出过明确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就有提及影院屏摄问题,其中,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事实上,电影屏摄问题并非近期才成为网民热议焦点。今年5月,《北京日报》发表《“朋友圈”的“屏摄”,别再觉得美了》一文称,虽然早在几年前,这一现象就引发关注,但直到《复仇者联盟4》热映时,屏摄现象再次泛滥。此外,有不少公众人物“以身试法”,被网民揪出提醒——今年7月,演员郑恺发布了一条观看迪士尼在映电影《狮子王》的微博,配图中包含两张屏摄照片。令人尴尬的是,此前,他本人曾在文明观影的公益宣传片中,亲口说过“在影厅内拍照、录像、录音,都是不允许的”,有网民批评其“自打自脸”。
媒体评论
◆ 《北京日报》:重视观影文明,不仅是对观众的要求,更是电影从业者的责任
随着中国电影产业的迅速发展,电影在人们文化娱乐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有一个良好的观影体验同样非常重要。因此,观影文明需要得到重视,这不仅是对观众的要求,更是电影从业者普及常识的责任。当大家都认识到屏摄像随地吐痰一样不文明时,大概就没有人会冒着个人品行被质疑的风险,在“朋友圈”里发屏摄显摆了。
◆ 微信公众号“红辣椒评论”:电影屏摄被忽视,缘于“官宣”的缺失
电影屏摄问题之所以被忽视,关键在于缺乏“官宣”。网络搜索“电影院屏摄拍照属于侵犯知识产权吗?”等关键词,找到的结果大致包括三类:来自网民的模糊探讨、法律问答网站的“知识产权”内容普及,以及类似明星在电影院屏摄的相关新闻。而官方在这一问题上,发声力度不够。正是由于大众对于“影院拍照是否违法、只拍摄不传播是否算作侵权”等一系列问题众说纷纭,才使这一现象被当成“小问题”来看待,不受重视。
网民观点选摘
◆ 屏摄是违法行为
@蜗牛蒙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电影院内屏摄后,又去各种影视分享资源平台上转载,这属于违法行为。
◆ 屏摄是不文明行为
@热门影视攻略:屏摄是一种非常令人讨厌的电影院不文明行为,呼吁拒绝屏摄,说出了很多观众的心声。
@我有一个小阿狸:屏摄有违文明规范,应该严厉杜绝。
◆ 屏摄者不尊重电影从业者的劳动成果
@银幕穿越者:电影工作者与制片公司的劳动成果需要得到观众最起码的尊重。拒绝屏摄,从自我做起。
@港味美衣喔:希望大家尊重版权,重视电影工作者付出的心血。
◆ 相关制度不明晰,导致大众意识不到屏摄的非正当性
@追星少女甜甜圈:每次去电影院看电影时,经常会在精彩片段和“彩蛋”播放时,忍不住拍照或录短视频发到“朋友圈”里,和大家分享观影心得。但是,直到最近才真正意识到,原来这种行为属于违法盗摄。对此表示很内疚,以后一定不会再这样做了。
@MEL喋喋:建议官方提高违法成本,喝止屏摄行为。
@索性随便写点啥:如果相关部门能够做到严肃制止、明文规定影院拍照违法,并且有效警示违法后果,相信电影屏摄行为的现状能得到改善。
舆情观察
电影屏摄属于盗摄行为,其为法律与社会公德文明所不容。从根本上看,屏摄现象的频发,既反映出相关法律法规需进一步落实,也暴露了一些观众文明意识的薄弱。惟有及时整改,全民力,才能营造清朗有序的观影空间。
加强“反屏摄”的法律政策执行,让盗摄行为无所遁形。《电影产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既已对屏摄行为进行了明确制止,就电影屏摄行为的违法界限、惩处方式作出了详细的规范,关键在于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大执行力度,建议提高违法成本,竭力保证法律法规落实到位,让屏摄行为无所遁形。
落实好普及宣传之责,督促观众尊重电影从业者的知识产权。一部影片的问世,凝聚着台前幕后工作人员的心血,信手屏摄是不尊重其劳动成果的表现,保护电影制作者的知识产权,是每一位观众义不容辞的责任。就当下盗摄行为大行其道的现状来看,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不如预期,因而,法律政策的社会宣传工作同样不容忽视。建议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多元传播能力,扩大传播范围,统一发声口径,避免大众对相关政策理解出现偏差,认知模糊。若能将影院“反屏摄”的宣传工作做到位,那么,屏摄问题的解决指日可待。此外,鉴于电影院是向大众普及观影常识的重要端口,也是离观众相对而言最接近的端口,影院责任方亟需采取相应手段和措施,落实普及职责,通过图标、海报等明文规定的入场须知来严格督促观众,力避出现屏摄行为,维护电影从业者的法权利。倘出现类似行为,影院工作人员当时间出面制止,必要时可要求其立即离场,以此警示广大观众。
观众从自我做起,树立文明观影意识,遵守公序良俗,积极举报不当行为,扼住屏摄之风。解决电影屏摄问题,“官宣”固然重要,“民知”也必不可少。无论是因对相关规定的不甚了解,还是出于将精彩情节转发给好友的分享之心,抑或当代网民出于所谓的“仪式感”心理作祟,屏摄行为均不可取。总之,观众在银幕前无意识的随手拍摄,看似事小,却体现着文明观影意识的缺失,只有强化这种意识,才有助于树立良好风尚。当然,来自大众的监督同样重要。建议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强化社会监督力量,内外施压,双管齐下,早日扼住屏摄的泛滥风气。(作者: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王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