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夏商时期的婚姻和家庭具体是怎样的
《吕氏春秋》记载“当禹之时,天下万国”,在大禹建立夏之时,中国正处在从氏族社会向国家社会转变的过渡时期,万邦林立,列国并存。这时的国,不是后来意义的国家,而是以城邑为主体,实行姓族统治的酋邦。夏在众多酋邦中势力最强,居于盟主地位,可以向其他方国发号施令,但这种政治上的统属关系是相当有限和松散的。 夏的政权有赖于各方国的支持,婚姻正是团结各方国的有效手段,妻子是象征盟约的信物,善待妻子,就是珍惜盟约。夏代的王族及贵族们实行一夫多妻制,多妻是出于政治目的,团结四方部族,巩固其在部落联盟中的权威地位。 商代中国王权的特点是以家族统治为轴心,参加国家管理的仍然是旧有的氏族时代的贵族家族集团。家族的家长便是国王,国家的政权体系和家族的宗法体系相辅相成,与国王的血统愈亲近,在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就愈尊贵。商代贵族婚姻的特点是,王族在婚姻中的支配地位特别突出,夏代,王室和妻族间的关系比较平等,妻族甚决定着王室的兴衰,商代情况改变了,方国与之婚姻,称为“呼取”,呼取有令的意味。 商代的婚娶礼节,大致分为议婚、订婚、请期、迎亲四程式。其中请期是通过占卜决定婚期,请期一般由男方家族选定,但商王室无论嫁娶,均自行决定吉日。商代由婚姻形成的宗亲和姻亲两大亲属系统,服从宗法原则,以宗亲血统高于姻亲血统。就夫妻而言,夫的地位高于妻;就子女而言,对父系家族的孝忠要先于母系家族。 商代婚姻提倡一夫一妻多妾制,一夫一妻制在中国的确立,大体上还基于这样的哲学观念: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阴阳、乾坤这些两两对立的东西组成,反映到夫妻关系上,自然也要两两对立,人们称婚姻为匹配:就是这个意思。但是由于男子在所有权上有的支配地位,为了政治的需要和子嗣,又实行多妾制,娶妻多,姻亲系统也随之扩大,王权统治的基础也愈加牢固,多娶可以多生养。 在以生殖功能为中心的婚姻观念指导下,妾所生的子女继承了父亲的血统,是当然的家族成员;做为母亲,妾在丈夫的家庭中也有她的一席之地;而且生了儿子的妾,因为生育的任务完成得好,母以子贵,连嫡子也要尊称她为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