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年皇室盛行人殉制被康熙皇帝制止

7个月前 (04-20)

人殉,简单地说就是以活人作为死者殉葬品的葬俗,以卑者殉尊者为常见。在中国古代帝王死后,人殉比较普遍,秦始皇嬴政死后,殉葬者数量惊人,大概创造了历史之最。但在汉朝以后,此恶俗慢慢消失了,唐朝则已非常罕见,接近废除。但到明代却死灰复燃,这古老的葬俗由此再添一层秘。  秦始皇死后,后宫全部殉葬  春秋晚期,隶制濒于崩溃,人殉的作法引起非议。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后用177人殉葬,其中包括三名才能出众、深孚众望的良士。国人因此作《黄鸟》诗以表示对死者的哀悼和对暴君的憎恨。这时在各诸侯国,妇女作为主人婢妾生殉的恶俗也逐渐受到摒弃。    齐大夫陈子车死后,其妻和总管商定用人殉葬。子车的弟亢对他们说:“如果哥哥在阴间需人侍候的话,没有比他的妻子和总管更适的了,这件事要不就算了,如果一定要坚持,我就准备用你们二位生殉。”子车的妻子与总管只好取消生殉婢妾的打算。  春秋之后,人殉的作法已不多见,基本上改用木制或泥制的人形偶像殉葬。战国时的秦国于公元前384年正式下令废止人殉,到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却再次发生了大规模的生殉事件。  秦始皇嬴政死后,殉葬的确切人数今仍是个谜。《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从这段文字看,后宫女人大约全部殉葬了。    秦王朝的速亡,也狠狠地教训了汉朝的统治者。汉武帝死后,虽然殉葬了大批金银财物、鸟兽鱼鳖、牛马虎豹,但他的几千名妃子、宫女却都保住了性。从此,除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外,强制妇女殉葬的制度,基本不复存在。  明朝,又一个殉葬  但在明朝初期,却再次出现了嫔妃殉葬的制度。明太祖、成祖、仁宗、宣宗和景帝时期,人殉成为皇室的惯例,明太祖死后,共有40个妃嫔殉葬,除了两个死在太祖之前,得以埋在太祖陵墓的东西两侧外,其余38人都是殉葬而死,给成祖殉葬的妃嫔人数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大明会典》的16人,一种是朝鲜的《李朝实录》的30余人。  仁宗死后有5个妃子殉葬,宣宗死后有10人殉葬。于景帝,史书上仅记载“诸妃嫔唐氏等”殉葬,具体人数不明。5个皇帝加起来,殉葬妃嫔总数约100人左右。    明代殉葬的方式主要是自缢、绝食,具体过程鲜见于正史。不过朝鲜《李朝实录》中详细地记载了给成祖殉葬的妃嫔集体从殉的过程。  被挑选出来殉葬的宫女嫔妃共30余人。那天,是明永乐二十二年十月戊午。先让她们在殿外用餐,吃完后带到殿内,彼时“哭声震殿阁”。殿内放了30多张“小木床”,这些即将赴死的妃嫔被令站到木床上去,她们的头顶上方是已经准备好的绳子,末端结圈,让她们自缢而亡……  为了对殉葬女性有所补偿,下任皇帝多半会给她们及其家属一些好处。最常见的是追赠谥号,表彰其行。    于其亲戚,有时也能得到优恤。《明史·后妃传》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三宗皆然。”得到世袭职务的,皆为殉葬女性的父亲或兄弟,他们的身份是“朝天女户”。不过这种优待究竟持续多久,很难断定。  康熙下诏,终于废止  在明朝皇帝之中,英宗朱祁镇是公认的没有建树的皇帝。可到他临终时,却作出一个决定:从他开始,废除人殉制度。他的继任皇帝明宪宗在临终前也再一次强调不要殉葬,以表达对先帝决定的尊重。这两代皇帝的坚持执行,终于给明以来的人殉制度画上了句号。  但实际上,这一制度到清朝却没有真正绝迹。清朝著名的殉葬事件发生在清太祖努尔哈赤身上。天十一年(公元1626年),68岁的努尔哈赤病死,令大妃阿巴亥殉葬,“俟吾终,必令殉之”。阿巴亥为了保全几个儿子,盛装自尽,年仅37岁。实际上,除了阿巴亥以外,努尔哈赤生前的4位宫女也一块殉葬了。    清太宗皇太极死后,其妃敦达里、安达里殉葬;世祖福临死后,其妃楝鄂氏、傅达里从殉;睿亲王多尔衮死后,侍女吴尔库尼从殉,这说明清初皇室的人殉制曾经非常盛行。  一直到康熙年间,御史朱斐上奏称:“夫以主责问仆,或畏威而不敢不从,或怀德而不忍不从,二者俱不可为训。且好生恶死,人之常情;捐躯轻生,非盛世所宜有,公元1673年(康熙十二年),康熙下诏,明令禁止仆随主人殉葬。从此,帝王死后的殉葬制才真正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