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科举:其中已有“同等学力”者被称“儒士”

7个月前 (04-20)

《明史·选举志》里有两段话容易使人们对明代科举全貌产生一些误解。  段话是:“科举必由学校,而学校起家可不由科举。”这段话的后面一句是对的,因为明朝任官有多种途径,通常说是进士为一途,举人、贡生、儒士等又是一途,吏员也为一途,这叫“三途并用”。但这段话的前面一句却有问题,那就是科举未必“必由”学校。有资格参加明代科举层级“科试”的有两种人,一是在府、州、县各级官学读书的“生员”,所谓“科举必由学校”,指的是他们;二是儒士,他们“未必”由学校,大略相当于“同等学力”者。  第二段话是:“当大比之年,间收一二异敏、三场并通者,俾与诸生一体入场,谓之充场儒士。”这句话反映了“三场并通”的儒士可以和生员一并参加乡试的事实,问题出在“间收一二异敏”。  由于这两段话,加上学校的生员是明代科举考试的“主流”,所以造成了后来人们对于以“同等学力”参加科举的“儒士”的不重视,甚忽略不计,这就不免以偏概全。首先如上所说,由于“充场儒士”的事实存在,使得明代的科举“必由学校”之说并不全面。其次,明朝的“充场儒士”并非像《明史》所说的那样在人数和影响上微不足道。  郭培贵教授根据《福建通志》对明代福建举人身份的记载,统计出福建的举人有265位是“儒士”的身份。如果按照方志远教授关于乡试举人大约30取1的推测,仅福建一省,取得“同等学力”参加乡试的“充场儒士”应该有七八千人次。  明朝江西泰和籍大学士陈循在给景泰皇帝的奏疏中说:江西每当“大比之年”,除学校出身的“生员”之外,“同等学力”的儒士参加乡试者,“往往一县有二三百人”(《明英宗实录》卷268),而不是《明史》所说的仅“一二异敏”。当时的江西有七十多个县,泰和为科举大县,其他县以十分之一计算,全省每次参加乡试的儒士可达七八百人,这是通过了三场“科考”取得“同等学力”的“充场儒士”,未通过科考的儒士数量更加巨大。  那么,“充场儒士”的“同等学力”是怎么取得的?这里须有两个条件,,要被当地知识界特别是官府认定是“儒士”,即有学问。这个条件是“软指标”,人情的因素比较多。第二,要通过科举的层级“科考”,这个条件是“硬指标”。明朝“科考”是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要求参加科举的人数不断增加而设置并完备的。开始由各官学所在的府、州、县主官负责,听于各省的巡按御史;到了正统元年,在各省增设按察副使或佥事,称“提学宪臣”,简称“提学”;到弘治十八年,规定立“三等簿”考核学生,标志着“科考”的正式定型。“科考”的具体做法是:各省提学在三年的任期内,要在全省的官学生员中进行两次“统考”,次叫“岁考”,第二次就叫“科考”。只有在“岁考”中取得一二等(共六等)的生员,才可以参加“科考”。只有在“科考”中获得二等(总共也是六等)的生员,才能获得乡试的资格。  “儒士”们要获得乡试的资格即“同等学力”,不需要参加“岁考”,但必须参加“科考”。考什么?《明史·选举志》说是“三场并通”。哪“三场”?没有说。但根据乡试、会试的情况可以推测科考的情况。  明代的乡试、会试都分三场进行考试。场考的是:一、“四书义”,有三道题,每题答二百字以上。二、“经义”,有四道题,每题答三百字以上;如果来不及全答,可省去一题。这场考试是考核考生对四书五经及各家注疏,特别是朱熹注释的熟悉程度,有标准答案,有点像我们现在的“客观题”或“基础知识”的考试。第二场考的是:一、论一题,答案要三百字以上。二、判语,也就是批示,共五条。三、代拟诏、诰、表、内科,任选一道。这场考试是考核考生的从政能力。第三场考的是:经、史、时务策,共五道题,可选三题作答。这场考的是考生对于时务和国家政策的见解。  “科考”所考的,应该也是这方面的内容。这三场考试都格的儒士,就取得了参加“乡试”的资格,可以以“充场儒士”,也就是和通过科考的生员们的“同等学力”,参加三年一次的“乡试”。  在当时,由于重视“在校”的资格,对于“同等学力”是有歧视的。陈循在说到江西“大比之年”每县的“儒士”往往有一二百人时指出:一些学校出身的官员对“儒士”有成见,甚“恶之如粪土”。陈循自己也出身于学校,而且是以状元的身份进入仕途的,但他引用《尚书》的话,“万邦黎献,共惟帝臣”,又引用《孟子》的话,“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认为无论来自学校还是以“儒士”的身份充场,皆“盛世之事”,不得以学校出身而歧视“同等学力”的儒士。陈循特别指出,以自己的原籍江西泰和县论,永乐、洪熙、宣德、正统四朝大学士杨士奇就是儒士出身,始任庐陵县学训导,由吏部试用,后为一代名臣。而永乐十九年廷试的状元曾鹤龄,则是以儒士的身份参加科举考试的。  陈循举的这两个例子,杨士奇是以“儒士”选官(关于这类“儒士”,笔者当另文讨论),而不是“科举”儒士。曾鹤龄则是典型的“科举”儒士,先在永乐三年江西乡试中中举,后在永乐十九年的会试中名列第二,经廷试而为状元。(杨士奇《东里续集》卷27《故翰林侍讲学士奉训大夫曾君墓碑铭》)  而在明朝,以“儒士”身份通过科举高中会元、状元,为非学校出身的“同等学力”者增光的并非只是一个曾鹤龄。  成化十七年,浙江余姚儒士王华廷参加科考并高中状元,后来官居南京吏部尚书(徐咸《西园杂记》),而且有一位大名鼎鼎的儿子王守仁,号阳明,被称为明代气节、学术、事功人。正德六年,江西安福儒士邹守益会试、廷试第三,后来师从王阳明,被黄宗羲称为“江右王门”人,后担任南京国子监祭酒,这位出身“同等学力”的儒士掌管了明朝最高学府。  广东南海县一直以本县在明代出了四位“会元”而自豪。这四位会元分别是伦文叙、伦以训父子,梁储、霍韬。其中,伦文叙和霍韬二人是以儒士的身份通过科举为会元的。《广东通志》惊呼:“伦文叙、霍韬以儒士入科中式,未尝一日为诸生,是尤为异!”伦文叙不仅是会试的会元,还是廷试的状元;霍韬则官礼部尚书,为嘉靖时期的名臣。  当然,以“充场儒士”的身份在科举中崭露头角并且建立功勋的,还得推谭纶。谭纶是江西宜黄人,字子理。沈箕仲《谭司马公行状》言其:“生而沉雄,多大略,于书无所不窥。然时喜道家言,而志闲闲而气阗阗。嘉靖癸卯以儒士举于乡,登甲辰进士。”虽然是“儒士”出身的文官,谭纶却以军功和韬略著名,屡建奇功。他先后担任福建巡抚、两广总督,率领刘显、俞大猷、戚继光三大总剿灭东南沿海倭寇;继为蓟辽保定总督,与戚继光练蓟镇,防御北方蒙古诸部,时称“谭戚”。  不过,到了晚明,一方面是社会发展日益多元化,另一方面官场的科举考试却更加讲究“学校”出身而歧视“同等学力”,致使人才培养、人才选拔的路子变得更加狭窄,在某种程度上也加速了明朝走向封闭、式微和败亡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