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入仕后仍需学习:前秦每20官员配1位老师

7个月前 (04-20)

古代官员,都学习些什么内容?  好学入仕后往往离不开书册,“不知书”成为笑柄  古代官员普遍好读书,大多自幼读经、史、子、集,经过若干年的训练,入仕时方能知晓为人处世之理和感悟治乱兴衰之道。  古代官员的选拔,是采取“学而优则仕”的入仕制度,没有若干年寒窗苦读、没有对儒家学问有一定积累,是不可能通过严格的科举考试进入官场的。这样一来,习惯使然,有一点读书的天赋,后天又长期熏染于人文知识的气氛和训练,也就养成了阅读的习惯,入仕以后也往往离不开书册。  据宋人孔平仲的《续世说》记载,后晋有个叫冯玉的人,他姐姐是皇后,借了这层裙带关系,尽管他识字不多,却不妨碍其步步高升。当皇帝让他撰写重要文件时,他就请同僚代笔。就这样,他竟然官宰相。  史料上说,冯宰相官一品,但是“不知书”。于“不知书”到什么程度,没有具体说明。有一个例子说,一次冯宰相看公文,看到“姑息”二字时,一时卡壳,就“请教”别人,别人告诉他这俩字是“辜负”,冯宰相就真的认作是“辜负”。  这件事传开来,成为官场笑谈,被称为“不知书宰相”。可见,即使在一千多年前时局动荡的后晋当官,“不知书”也是件耻辱事。  北宋寇准罢相后以刑部尚书知陕州,蜀帅张咏还朝时途经其地,寇准尽东道之谊,临别时问张咏:“何以教准?”张咏说:“《霍光传》不可不读也。”寇准不解其意,找书来读,读“不学无术”四字,笑着说:“此张公谓我矣。”  学文每二十名官员配备一位讲解经书的老师,“教读音句”  历史上的苻坚给人印象最深的,是“淝水之战”中的人物,且是败军最高统帅。然而,综史料来看,他不仅是十六国时期前秦的一代尚武帝王,而且,还非常注重儒教治国。  《资治通鉴》卷一百三记载,公元372年,前秦皇帝苻坚下诏书:“关东之民学通一经、才成一艺者,在所以礼送之。”老百姓中只要有精通一种经史书籍,或者一项特别技艺的,所在地方政府必须高规格地把他们送到京城去,由中央选拔授予相应官职。  同时,后秦政府还明确规定,岁禄百石以上的官员,如果“学不通一经,才不成一艺”的话,立即罢免其官职。如此看来,一千六百多年前的苻坚为了增强国力、整顿吏治、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就已经着力打造“学习型政府”了。  公元375年,苻坚再次下诏书:一是要求太子以及高级官员的后代,必须“就学受业”;二是皇帝身边的警卫部队军官,也必须学习文化知识,等等。具体实施办法是每二十名官员配备一位讲解经书的老师,“教读音句”。  可见,当时官员的文化程度都不太高,但是,励精图治的苻坚倡导学习文化,是真心要提员的整体素质,他在位前期还推行一系列政策与民休息,加强生产,前秦凭借实力很快统一了当时的北方大地,并攻占了东晋占有的蜀地,与东晋南北对峙。  公元471年即位的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对于汉文化极其羡慕,他亲政后,排除阻力,大刀阔斧地在北魏进行了很多改革,史称“孝文帝改革”,其文化改革措施之一,就是严令鲜卑族官僚改说汉话。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记载,公元495年,拓跋宏要求全体北魏官员必须说汉语,三十岁以上的官员,因为“习性已久”,可以慢慢学习汉语,不限时间。但是,三十岁以下的官员,必须立即学会汉语,如果有人胆敢不学汉语,还故意说鲜卑话,就降职处分。  这个令在当时严格执行,让北魏一些“守旧派”非常震惊。后来,为了进一步督促北魏的广大领导干部学习汉语,北魏朝廷接连下发诏书:“不得在朝廷之上说北方鲜卑话,违反者,立即!”  这样一来,官员们不得不强化汉语学习,在北魏形成了学汉语的。不会说汉语,不能在朝廷当官啊。  学礼聘请儒士在午门外“开课堂”,相当于开了个高级将领文化礼仪培训班  余继登在《典故纪闻》中记载,明朝洪武初年,因为功臣以武将居多,当年在战场上冲锋陷阵,都是个顶个的好汉。但是建国后,一切逐步走上正轨,更需要的是遵守法度的文治。  换句话说,就是建国后,凡事都要守纪律、讲规矩、有章法,当年打打杀杀、行伍出身的武将们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于是,有个叫袁凯的御史就进言:现在大明朝的天下已经奠定,以前立有功勋的军队将帅现在很多居住在京城里,他们以前出身行伍,对于和平时期的君臣关系之理,以及君臣上下的规矩,还不太熟悉。我请求聘请一些精通经书典故的有学问之士,于将领们每月初一、十五早朝后,在都督衙门为这些武将们开讲经史课程,希望经过一番教导,自然而然地,使武将们怀有忠君爱国之心。  才登上皇位的朱元璋“深以为然”,下令聘请有学问的儒士在午门外“开课堂”,“与诸将说书”,相当于开了个高级将领文化礼仪培训班。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偃武修文,十分提倡儒学,经常鼓励开国功臣们接近儒生,学习“事君有道、持身有礼”的文化知识、学习“保全功名”的历史知识,达到“常以此为鉴戒,择其善者而从之,则可与古之贤将并矣”的效果。  虽然,历史上那些“精明”的统治者对官员进行相关文化培训,是为了达到维护、巩固本阶级统治的目的,但是,这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在职官员的文化素养和行政执行能力,乃道德情操。  学法首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决定升降去留  古代官员多来自知识分子,不过,光从“四书五经”中学来的东西,在实际工作中是远远不够用的。要当好官,还必须时刻学习与实际需要有关的很多专门性技术性知识,比如法律规定和刑名钱粮之类。  事实上,古代对于官员有不断学习业务知识的要求,有严格的制度,有考核要求,有奖惩办法,引导官员自觉学好法、用好法。  宋太宗时,首创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具体做法是:每年对任职期满后的各级官员组织统一“试判”考试;考试内容是考官提供几则司法案例等材料,考生根据材料写司法判决书,以综考察考生是否通晓法令规章。考完后,朝廷根据官员的考试成绩,决定官员的升降去留。  明朝官员学法还有全国统编法律教材,即朝廷编撰的《吏律公式》(相当于现在“公务员执法手则”)。  和明朝相比,清朝不仅更为严格,而且还经常搞突击检查。大清司法部长会突然召集干部职工,将当时的法律随便摘出一条,要求干部当场默写出来,然后将考试成绩分为上中下,报告给皇帝。  古代“临时工”可以因学法得以提拔,即使是“刑满释放人员”,只要精通法律,也同样可以“复出”做官。  汉宣帝时,因研究《尚书》誉满华夏的学术泰斗夏侯胜被关进监狱,和原丞相府官员黄霸成为“狱友”。一起服刑过程中,夏侯胜觉得黄霸在法律领域相当有才。几年后,俩人相继刑满释放,夏侯胜在被“”担任“国家监察部长”后,马上向皇帝举荐了黄霸,理由是他对法律十分精通。不久,黄霸被朝廷任为扬州刺史。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既然“精通法律”能迅速,于是古代官场“学法”蔚然成风,一些名头很响的也迅速看准了这个巨大的市场,竟以自身名气作为品牌资源,创办私立学校,将律令之学作为学校的王牌专业,广招各级官员和读书人为学生,大发横财。董仲舒就将自己的法律研究心得,写成“公羊治狱十六篇”,在自己的私立学院中传授学生赚钱;当时还出现一批精通法律的“另类”人物,为了发大财,竟辞官不做,专门做培训行当。比如钟皓,颍川郡人,“世善刑律”,政府多次聘他当官,可他竟“为二兄未仕,避隐密山,以诗、律教授,门徒千余人”,其每年开法律培训班的法收入,不知高于他做官多少倍。  学专业汪龙庄将自己的做官心得写了一本《学治臆说》,被称为是知县教科书  那么,古代官员读些什么书呢?汉武帝“独尊儒术”政策以及后来的科举制度实施之后,简而言之,就是一部“经书”(“四书五经”),以及由此扩展而来的“四库”(经史子集)。前者应运于政事,后者则成就官员自身修养,如诗文等的陶冶。应当说,古代官员在读书上的热忱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是起过很大作用的。从韩愈、柳宗元到曾国藩、左宗棠,从范仲淹、苏东坡到林则徐、魏源,可谓不一而足,从中也给我们留下许多不朽的印记。  古代官员不但要学习如何做官,有些官员也将自己做官的心得,写成书,公开出版,作为后来做官者的学习参考书。在出版印刷业兴盛的明清时期,这类出版物非常畅销。清朝封疆大吏刚毅任云南按察使时,人编纂了一部《官场必读》,将各项公文,分类编纂,遍赠僚属,以资辅佐;汪龙庄曾经当过14个官员的幕友(俗称“师爷”),自己也当过知县,官场经验极为丰富,写了一本《学治臆说》,被称为是知县教科书。  这些书是投身官场的人们的最好教科书,地方官员为了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也非常喜欢研读专业性书籍,如宋朝的《洗冤录》,清朝的《宝鉴洗冤录》《刑钱指掌》《福惠全书》等,都是有关刑侦、法医、听讼之类的名篇,都流传甚广。像《钱谷大要》这类有关征税的书籍,也深受追捧。  在古代,官员的读书是持续性的现象,大凡为官一生,“致仕”(退休)时一般也要“刻部稿”,企盼给后世留下一点雪泥鸿爪。概因古时考量官员的标准,不仅要看其政绩,也要看其文化修养的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