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杀吕伯奢全家谜案:曹操为什么要杀吕伯奢?
曹操被扣上“恶贼”、“小人”的帽子,原因是《三国演义》第四回的“曹操杀义父吕伯奢全家案”。可以说,这是一宗从法律、道德、人格诸方面审判曹操、否定曹操、诋毁曹操的案件。只可惜,作者罗贯中的故事编得太不高超,该故事逻辑混乱、漏洞百出,经不起推敲,使人不得不怀疑这是一桩子虚乌有的文学冤案。 毫无疑问,《三国演义》是一部以刘氏汉室为正统的话语体系,尽管曹魏政权控制了全国的绝大部分地区,刘氏蜀汉最终沦为地方割据政权,但旧史家文人和艺人还是视蜀汉集团为正宗,视曹操为篡位的奸雄。 《三国演义》里是这样说的,曹操行刺董卓未遂,弃官逃亡,逃到中牟县时,被军士抓住。为求脱身,曹操自称客商。当时,守关军士并不认识曹操,中牟县县令陈宫认识曹操,知道他是朝廷通缉的要犯。 陈宫本不宜说破却当众说破,还扬言要押解曹操去京师请赏。这陈宫既然公开说要押解曹操请赏,晚上却又亲手把曹操放了,还弃官携款随曹操一起逃亡——如果按照正常逻辑出牌,陈宫应按客商身份,当着军士面,心照不宣地把曹操放掉,既落了人情,又摆脱了私放逃犯的嫌疑和责任。 谁都知道,天下大乱之时,官府是最好的避风港,县令实权在握,生活条件优越,经营人生的资源丰富,为什么要跟一个逃犯乱跑呢?陈宫毕竟是一个见过世面、知道利害关系的领导干部,何于如此愚昧?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陈宫对曹操来说是个危险人物,因为他是曹操杀吕案的证人。陈宫当面指责曹操多疑滥杀、不义妄杀,倘若曹操与他翻脸,他自己和家人都有被灭口的危险。所以,陈宫当初也有趁曹操熟睡之机结果其性的想法。他知道曹操奉行的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人生哲学,但最终陈宫没有下手。而曹操同样也没有下手杀陈宫。 作者罗贯中花费了大量笔墨刻意描写曹操的奸诈恶毒,但在描述陈宫与曹操的矛盾冲突中却没有体现出来。陈宫在杀吕案中仅仅充当目击证人的角色,以证实杀吕案确实有其事,而且正是陈宫把曹操的丑事传播出去,流传后世的。从这里可以看出,作者对二人的矛盾刻画明显地不常理,充满了刻意的颠覆性的安排。 再说吕伯奢此人。他是曹操父亲的结义弟兄,虽伯奢称呼曹操、陈宫二人为“小侄”,吕老汉实际上算是曹操的义父,吕家当是朝廷排查逃犯的重点户。吕伯奢明知曹操是朝廷遍行文书张榜通缉捉拿的甲A级逃犯,他来借宿一夜,如果说是要接待,肯定是悄悄地接待,避人耳目,以患,不敢铺张折腾,还杀猪宰羊,这不符常规。难道吕伯奢脑子坏掉了,不怕被外人举报,丢了全家人的身家性? 按照旧日习俗,农家也只有逢年过节、遇到结婚等大事才杀猪,日常待客买几斤肉足够,何况只是接待两个年轻人吃一顿晚饭而已,杀一头肥猪干什么?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杀猪款待曹陈二人的情形过于夸张,不日常生活情理,也有悖特殊政治环境下的人之常情。 从民俗礼教上来看,书中交代,吕家共9口人,吕伯奢是一家之主,家中来客,当是吕老在堂作陪,妇人张罗茶饭,青壮男儿上街采购。这是千年礼教之下的中国家庭的生活规则,就算今天也是这样的礼节和安排。罗贯中居然安排吕老汉骑驴往西村买酒去了。这个情节写得非常幼稚,有违礼法家教。 还一件事,既然安排吕老汉到街上去买酒,为什么不将酒肉一起买回?一起买了岂不是比杀猪宰羊要来得快捷和方便?这个地方罗贯中把吕老汉写得有点儿弱智了。 有个细节值得一提——大家都知道,杀猪就要绑猪,这个时候猪必然会垂死挣扎大叫不止,而直到被杀死之前,猪会一直号叫。猪的号叫声势必会惊动左邻右舍,甚半个村庄。曹操、陈宫能听见庄后的磨刀声,隔墙能听到吕家人的说话声,难道就没有听到猪叫声?难道这猪是哑巴猪吗? 由此可见,罗贯中在写《三国演义》时候对曹操是一肚子成见,所以抱着一种“概念在先”的脸谱化描写,充满了浓厚的儒家正统、道德和法统意识形态。他安排杀吕案的立意就是要从道德上给曹操戴一顶薄情寡义、残忍缺德的帽子,从人生观、价值观和灵魂深处深挖曹操的“反动本质”,彻底否定他的个人品质,把曹操写成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无信无礼、丧失理智、惨无人道、彻头彻尾、里外都坏的坏人。在这样的一种前提下,就编制了这样一个漏洞百出的故事来。 从《三国演义》来看,曹操杀吕全家的事实应该是不存在的。如果存在,罗贯中完全可以照实写,没必要浪费力气和时间去专门编一个出来。退一步说,即使曹操确实杀了吕全家,起码也不是像《三国演义》写的这样杀法,因为那样的行为无论是从人的思维、行动习惯还是逻辑上,都是讲不通的。 如果此案换一个说法,吕家几个儿子见曹操和陈宫随身携带钱财甚多,临时起意,想弄死曹操和陈宫,结果被曹操和陈宫发现,先行下了手。倘若这样,曹操在激愤下杀了吕家人,倒是有几分可能性。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于政治立场和个人的思想局限性,为了在读者心中建立曹操冷酷无情、忘恩负义、杀人成性这样一个形象,可谓用心良苦。他借助曹操杀吕伯奢全家一事,形成了贬低曹操的巨大证据链,以此证明了曹操一贯奉行的“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原则,这就是他的目的和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