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般的二皇子:奇怪的中国皇位接班“老二定律”
在中国历史上,有个奇怪的定律:凡是皇上次子,也就是老二继承皇位,“不平庸”——不是非一般的明君,就是非一般的。 关于非一般的明君,有千古一帝唐太宗、仁君宋太宗为例;于非一般的,隋炀帝杨广等比比皆是。 要么流芳百世,要么遗臭万年,那些“老二”们决不“平淡无奇”,这是为什么? 我以为这是由封建王朝政治两方面的游戏规则决定,一个是显规则,另一个是潜规则。 显规则就是血缘政治“顺位接班”制:立长。这种接班制的优势是,保证了皇权的稳定性,省去皇子群的念性、避免血雨腥风的竞争。诸如明朝,在这方面执行得最坚决,只要是嫡长子哪怕脑残也要立。为的就是朱家政权的“稳定”。 而潜规则是什么呢?那就是“丛林法则”,比谁狠、比谁毒,“狼王”胜出。 历史上,凡是淘汰正统大哥而做了皇位继承人的那些次子们,都属于关键时刻敢下手的人。他们均是弑兄夺位。 杨广杀杨勇,五毒俱全。即便是李世民之于李建成,赵光义之于赵匡胤,“玄武门事变”与“斧声烛影”,也是“无毒不丈夫”。 当然,史书不能把“千古一帝”和“大宋仁君”说成彻头彻尾的流氓,但在干掉大哥这件事上,少也使用了流氓手段,只不过比起杨广纯流氓来,高超许多。 这就是“老二接班”的潜规法则——杀亲搏位。如此残酷的潜规则是由不理的显规则决定的——立长之顺位接班制,血缘政治不仅对血亲之外的雄才大略是不公的,而且在血亲内部,也是不公的。你比哥哥有能力,但恰处在老二位置,你就难会。而你又想大有作为、不甘心被埋没,怎么办?只有“杀亲搏位”这一条血路了。 如此,就不难理解这些“老二”成功之后的心理反应了。 既然非顺位接班,就一定要表现比大哥突出,更适当国家最高领导人。所以折腾在所难免。而折腾的后果有两种,一是祸国殃民,二是利国利民。 劳民伤财瞎折腾,就是非一般的昏君。大刀阔斧改革、兴利除弊,就是非一般的明君。 历史往往谴责杨广之流的老二昏君,认为如果他们的大哥继位,不会像他们那样伤天害理、祸国殃民,但是却忽略了对非一般明君的假设。 历史公认李世民、赵光义是有为的政治家,但没有假设——如果哥哥李建成、哥哥长子赵德昭当皇帝,是不是能做出同样成绩? 凭哥哥和侄儿的生前表现来看,几乎不可能。那么他们杀胞兄和亲侄儿之举是属于什么行为呢?按照什么社会的人伦道德,也难称“义举”吧?但他们不“杀亲搏位”,又有什么“非暴力手段”保证凭能力胜出呢?公开辩论、竞选台上等待计票结果?没有这方面的想象力。 当然,为保证接班人是有为之君,其间封建王朝亦有调整,例如满清,作为一个部落起家的政权,意识到了中原朝廷接班制度的弊端。尤其是前朝大明铁定立嫡长子的后患,所以确立了“立贤不立长”的接班新规。这个新规比起中原王朝来,给了老二直老十几机会,但因为还是由“皇阿玛”一票决定运,所以公平性依然无法保证,无形中加剧了血亲拼杀。 显然,万恶的不是抢先的兄长,不是一票否决的父皇,而是那个僵硬的接班人选拔制。非顺位接班的“次皇帝”,一生都抹不去心理阴影,一个解不开的心结:杀兄的拷问。不管他们成为国家最高领导人后多么功德无量,但毕竟干过禽兽不如的事。狼虽毒,但不会轻易撕咬同类,而他们为了实现政治理想,不得不通过屠杀血亲来“有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