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州市哪些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是什么?

1年前 (2024-04-20)

2021年1月12月新符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具体申请2021广州失业补助金有哪些条件呢?小编已经为你整理好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申领补发失业补助金条件:  2021年1月-12月符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请补发。如:小张2021年3月停保,3月、4月、5月未缴费,6月重新参保就业,当前可以申领补发3、4、5月失业补助金。  按照覆盖范围为2021年新失业人员规定,7月起不再受理符2020年条件的申请。广州失业补助金申领受理条件  (一)符以下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类:自2021年7月起,2021年1月-2021年12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第二类:参保职工失业前参保地为广州市、在2021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广州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其中,不符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情形  1.小王2020年12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不属于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2.小张2022年1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不属于2021年1月-12月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3.小李2021年6月因非本人意愿离职并停保,在广州市累计缴费24个月,因符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因此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  4.小陈2021年6月参保后停保,2021年7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7个月,2022年1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重新就业。因为期满时间不在2021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关键字:失业补助金广州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