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发放?
高温补贴是国家为了工作在高温环境下劳动者制定的一项福利,每个地区根据情况有所不同, 2021年陕西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发放? 陕西高温补贴标准是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25元,时间是6月1日9月30日共四个月的时间。 省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去年我省对高温津贴标准做了调整,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陕西防暑降温费:室外15元/天 与高温津贴不同,还有一种福利叫做“防暑降温费”。从事室外作业的人,每人每天有15元的防暑降温费,其他人则是每人每天10元。 这笔钱包括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在内均可领取,从每年的6月15日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8月15日。 (一)发放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发放标准:每人每天25元。 (三)发放时间:每年6月1日9月30日。 (四)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五)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法权益。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