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新标准执行时间
2022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新标准执行时间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告》。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于2022年7月9月完成2022年度(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珠海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珠海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受理条件 已按相关法规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须符以下必要条件: 1、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起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月缴存额不低于珠海市月缴存额标准。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并计算; 3、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家庭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5、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所购的新建商品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楼盘项目备案登记; 6、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家庭满足珠海市限购,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全国范围内不超过两次; 7、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已按相关法规支付购房首付款; 8、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同意提供相关法规要求的担保。 珠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①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已有一套住房记录,同时在珠海及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 ②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无住房记录,同时在珠海及全国已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记录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 ③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动产登记已有一套住房记录,同时在珠海及全国已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记录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关键字: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