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

8个月前 (04-17)
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飞飞 根据疫情的发展,现在各级各类学校等单位都积极开展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我们学校的孩子也在认真学习,认真宣传,三年一班的孩子各个都在争做防控法律知识的小先锋。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三)指导下级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用自己所学的防控防疫知识宣传,表达自己为中国加油,为武汉加油! 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本次疫情已被国务院确定为乙类疫情,甲类管理,多地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存在的潜在问题,保障社会秩序,促进和谐稳定,国务院各部门及各地政府颁布多项文件以确保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想要战胜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
我们一起做防控疫情法律知识的宣传者,我们共同加油!